我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曾经是世界古文明中心之一。丰富多彩的文物古迹是中华文明曾经高度发达,并对世界的文明与进步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历史见证,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大遗址是我们祖先以大量人力营造,并长期从事各种活动的遗存,综合并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文明的起源与发展,是构成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史迹的主体。大遗址是大规模的文化及环境遗产,体现着古代先民的创造力,辉映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其中相当部分已溶入民族情感之中,为国魂所系。大遗址对国家和民族而言十分重要,是为正确阐明和形象展示我国历史而在今后不能不逐步予以研究和揭示的遗存。同时,无论从它们的规模,还是我国目前的人力、技术、财力来看,对它们的研究和揭示都得通过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因此对它们只有不遗余力地予以保护。切实做好大遗址保护,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1999年,适逢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十五规划工作,长期困扰我们而又日显重要与迫切的大遗址抢救保护问题又一次被提出。国家文物局向计委报出了我国大遗址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建议国家制定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和重点园区的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文即是在此背景下对大遗址保护思路所做的探讨。
一、关于大遗址定义及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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