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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别对待 双管齐下——为保护南京地区六朝陵墓石刻进一言


        由于文物部门、文博单位的努力,南京地区含丹阳、句容六朝陵墓石刻终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单位和同志在前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实属劳苦功高。在如何保护这个“南京的、也是世界的南朝陵墓石刻”徐湖平先生语问题上,见仁见智,一些专家、大家多有论述。我是进文博部门工作不久的一名“新兵老战士”,按说轮不到我“置喙”。但出于对文博事业的至诚,出于想使这一属于世界的六朝陵墓石刻重要的是,还包括石刻之外的地下陵墓的保护尽快落到实处,忍不住自不量力,也说上几句,也为如何保护进一言。

        我的一言是:区别对待,双管齐下。

        目前,在如何保护这一问题上主要有两方面意见:原地保护、易地集中保护见《中国文物报》2005年7月15日。我之所以提出与前两种意见不同的第三种意见,其理由如下:

        我们先分析一下“原址保护”。如果从《文物保护法》的本本出发,从保护、发挥文物最大历史价值的需要出发,“原址保护”不失为一个好的意见。持“原址保护”意见的同志偏重于理想,他们有政策法规的依据,有文物保护的客观需求,也应该是理直气壮。然而,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却或多或少地忽略了实际或者说,脱离了现实。那么,实际的情况是怎样呢﹖毋庸讳言,文物部门是“弱势部门”。与其相联系的《文物保护法》的“刚性”也不那么足。关于这一点,有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文物保护方面“执法难”事实为证。这是其一。其二,文物保护诚然能促进某一地区经济特别是旅游经济的发展如周庄,但两者之间有时存在着事实上的矛盾,这也是文物保护“执法难”的重要原因。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因为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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