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拜读完徐湖平先生的文章(2005年7月15日《中国文物报》第8版)时,映入脑海的第一个念头:六朝陵墓石刻文物易地保护不是悲剧的谢幕,而是悲剧的再次上演。
作为资浅者,我不敢评头论足,但作为文物工作者,我想陈述自己的见解。
我的观点:六朝陵墓石刻文物应进行原址保护。
理由一:徐先生称所有六朝石刻文物的原环境已彻底改变。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欠妥的。最初原环境一旦形成,即使无人为(包括工业、人为等)因素破坏,在自然条件下也会不断演变。演变是事物发展的历程,人为破坏只是起到了加速这个演变的过程。但是,不变的是它所隐含的信息。人为的破坏使我们对信息的解读更加困难。易地保护,将会造成其信息的再次遗失,也是一次灾难。
理由二:徐先生称易地保护是可逆的,假如将来环境恢复,石刻可以重回原地。
“假如”是一个什么样的词,我在此不大理解。理解的是假如石刻一旦被搬迁,正像顾双柱先生所言,那是正中要搬迁石刻者的别有用心,帮倒忙。我们现在都不能做到原址保护,随着人为破坏的加剧,何谈石刻重回原地保护。仔细想想,觉得将世人做不了的事推给后来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一种悲哀,亦可笑。五十年、百年或石刻永远不能回原址保护,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是你,是我?不,那将是历史。
理由三:徐先生称原地保护,不可避免灾难性的毁坏有三点:工业、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