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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完整地保护 昨天的文明

    遗产委员会会议决议。苏州的古城古镇保护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应邀出席了苏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并作了《城市化加速进程中文化遗产的保护》的主题报告。单霁翔局长对苏州近年来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苏州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古城古镇保护的前提下,经济发展速度全国第一,这说明,保护和发展并不是一对不可协调的矛盾;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是最全面的,在扩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方面走在前面。

        古村落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被邀请参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苏州的文化遗产保护走的是——

        立法在先,依法行政

        在苏州市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日”来临之际,苏州市市长阎立签署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这是继《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试行)》之后的又一部有关古城古镇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苏州已初步形成了与现行文物保护大法相配套的、符合苏州实际的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苏州文化部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公布了首批控制保护古建筑。2002年10月,苏州市出台了第一部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主要适用于控制保护古建筑的保护管理,针对性强,而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正式确立了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地位;二是加强了古建筑保护措施;三是加大了古建筑保护管理的奖励力度;四是对古建筑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予以积极的政策扶持。根据条例规定,2003年,苏州市政府重新公布了200处控制保护建筑。2003年12月苏州又出台了《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通过对各类文物遗存划定城市紫线,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化文物保护的权威地位。今年6月公布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则明确了古村落的定义、古村落保护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古村落保护的财政来源,尤其是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在古村落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布的还有首批苏州市控制保护古村落名录。古村落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被邀请参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保护古村落的责任和意义。

        苏州市专门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管理委员会,由一把手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等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苏州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市文物局与各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分别签订了保护管理责任书,明确保护要求和保护责任。去年年底,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对各市、区的文物保护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苏州市文物局还组织力量对市区各责任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对各文保单位台账工作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发展。

        苏州市文物遗存数量多、分布广,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控制保护建筑560处,790处古桥梁、古驳岸、古牌坊、古井等古构筑物也被纳入文物保护范畴。为加强对各类文物的日常管理,在过去业余文保员队伍的基础上,近年来,苏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社会网络,通过“四个一”,即:“一支文保小组,一位分管负责人,一个专职文保员,一本管理台账”,将文物保护管理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为了提高文保员的文物保护水平,苏州市文物部门多次举办业余文保员培训班,请专家讲授文保知识。

        为了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配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苏州市在清理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文物行政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审批套表和文物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样式。为了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管理力度,苏州市成立了文物执法稽查队,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和执法专用车,制定了文物行政执法规程与文物执法人员工作纪律、文物执法文书归档程序等执法制度,并建立了执法稽查台账。文物稽查坚持日常稽查与重点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坚持每个季度全面巡查一次,重点项目随时稽查,审批项目跟踪到底。

        文物部门对国保、省保、市保和控保建筑完好率进行了全面的测评,苏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的是——

    扎实基础,科学管理

        2003年底苏州市公布实施了《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试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实施城市紫线管理的城市。城市紫线是指各类文物遗存保护控制线。以往部门之间由于信息不畅,协作较少,规划、建设等部门对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不太清楚,给文物保护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在无意中对文物造成破坏,为有效避免这一情况,根据《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苏州市文物、规划部门在多次现场踏勘复查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城区范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控保建筑、古构筑物和历史街区的城市紫线划定工作,并将紫线范围在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区的紫线划定也已展开,将于年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苏州市还建立了古建筑遗产评估体系。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大批文物古建筑正面临巨大的压力,而现行传统的文物保护与管理方式又存在一些弊端,譬如古建筑的价值如何评定?在历史街区,老房子的住户往往过于拥挤,而有些居民为了居住的舒适,擅加改造,致使一些古建筑已失去原有风貌,在历史街区保护过程中,哪些房子该留?哪些房子该拆?由谁说了算?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从1996年开始,苏州文物部门与东南大学合作开展“苏州市古建筑遗产评估体系”课题研究,2000年被列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项目,这一研究成果已在苏州拙政园、平江两个历史街区建筑评估中进行了较大面积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专家们走进历史街区,挨家挨户查看老房子,对每一处古建筑,按照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环境价值、使用价值等项目,进行背靠背打分。专家们的评分表被汇总输入电脑,然后应用苏州古建筑评估体系软件系统进行区别分类、形成分值,以确定每幢建筑的保护价值,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纷争。今年,这一评估体系还将在山塘、阊门等其他历史文化街区推广应用。

        2004年,苏州市又提出了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把文保单位和控保建筑完好率作为扩展指标之一,列入考核体系之中。苏州市文物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各级保护单位和市级控制保护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分别对古建筑、近现代建筑、桥梁、墓葬、遗址、古镇、历史街区等各类文物遗存,从整体格局、完整性、主体结构、稳固程度、屋面状况等各个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采用专家打分、综合考核的方式,评定“完好率”的等次,为制定落实文物古建筑维修计划提供刚性指标。

        苏州市文物部门结合一些经典文物维修工程,制定实施了《苏州市文物古建筑维修准则(试行)》,其中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四个方面。维修准则出台后,文物部门面向古建筑从业人员举办了业务培训班,让他们熟悉了解并贯彻文物古建筑维修要求。首期培训班计划招收60人,结果来了130多人,讲课结束学员们还迟迟不肯离去,围着老师问这问那。维修准则的出台,规范了维修行业,保证了文物古建筑维修工程质量。

         投资保护古建筑的民营企业领到了政府奖,苏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的是——

    社会参与,多元投入

        苏州市政府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文物维修和环境风貌整治,先后修复了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市文物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排出了49处险情严重、亟待抢修的古建筑名单,并研究制订了具体的抢修方案。苏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古建筑抢修保护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三年、五年抢修保护计划。三年来,全市共维修古建筑一百余处,累计投入41159万元。其中,政府投入24680万元,占60%;单位自筹3580万元,占8.7%,社会投入12898万元,占31.3%。

        2004年苏州市制定了《苏州市区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按照规定,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民资介入古建筑保护有功者,政府将予以贷款贴息或奖励。其中政府贴息额度为50%,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的最高标准为工程维修总额的10%,适用对象为目前已经公布的文保和控保单位;同年,又制定了《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和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行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这些办法的实施,都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社会力量的参与,使一批险情严重的古建筑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抢救保护。譬如:苏州新沧浪房地产有限公司筹措资金抢修保护盛家带苏宅、朱宅,工程通过了审核验收,被评定为优良等级,获得了政府的第一笔奖励金18万元。其他社会力量抢修保护古建筑的奖励申请工作也在积极地咨询办理之中。

        在苏州的大街与小巷连接处,你会看到这样的标志牌:“锦帆路:原名春秋时吴都子城的西城濠。古称锦泛泾,又称锦帆泾。相传吴王夫差携美女乘锦彩漆金花舟泛此泾中,故名。现有国学大师章太炎故居、中共苏州独立支部旧址等。”这些古街巷标志牌说明文字采用中英文对照,介绍古街巷、名人故居及其邻近的主要文物古迹,苏州市民称之为立体导游图,既方便了外地游客,也向苏州市民宣传了古城历史,激发了他们爱护古城的热情。与此同时,市文物部门还与当地主要报纸联合组织了“迎世遗会,古城寻宝大行动”的近现代优秀建筑普查活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上至年近90的老者,下至14岁的学生,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线索。经专家组的现场踏勘、鉴定和评审,以及对社会的公示,市政府已将首批66处优秀近代建筑公布为苏州市第五批市级文保单位和第二批控保建筑(其中包括50年代初的胥江水厂)。文物稽查队在稽查的同时,向古建筑内的居民发放“古建筑保护知识”宣传册子,增强了居民保护古建筑的意识。今年在“6·28”苏州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日”系列活动中,市文物部门还联合当地电视台、民营天然水企业共同举办“苏州古城古井保护行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响应,有些市民还直接加入古井保护志愿队中,积极协助文物部门做好古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企业出资的“苏州古井保护基金”已成立,目前,该基金将主要用于由市民评选出的“古城十大名井”的保护管理,今后还将扩大到古城、古镇和古村落中其他古井的保护。

        苏州市民的文保意识,可以从一件趣事看出,7月初,书院巷的一处市文保单位(清代的应天巡抚衙门)开始修复,动工的第一天,就有许多市民给报社和文物部门打电话,说有人在拆某处的古建筑,让文物部门赶快去阻止。

        苏州对于古城古镇古建筑的保护还在积极的探索之中,市领导提出了“让文化成为苏州最大魅力和最强竞争力”的目标,决心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千年古城,为中华民族的子孙留下了一片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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