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教案试题 >>历史论文
  • 中共 一大 会址
  • 荡然无存的古建筑不宜重建
  • 修复西周 班簋
  • 优化虎门炮台管理的探讨
  • 渐变性与突发性——重新认识自然环境与文化遗产地及其背景的关系和影响(一)
  • 谈辽沈战役纪念馆全景画的修复与保护
  • 融进现代保护理念 强化研究 发展传统技术——传统装裱技术研讨会综述
  • 一点不同的认识——基于价值取向判断的遗产评估导致保护方法选择的偏差
  •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哪些给不可移动文物造成破坏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为什么?
  • 保护利用洪江古商城的基本思路
  • 最新热门    
     
    在激荡中发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巡礼(之三)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特定性要求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走出思想认识上的“围城”误区,冲破“围城”怪圈,全心全意做好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使我们的历史文化资源真正得到综合性保护。针对目前江苏乃至全国有些地方在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好“八个坚持”。

        (一)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抓好有关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就江苏省而言,从单体的文物保护,到整体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都有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去落实。

        (二)坚持文物工作“五纳入”,明确政府在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中的责任。要将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作为考核政府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五纳入”中,关键是“领导责任制”的“纳入”。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主要领导政绩如何,不能光看GDP总量,更要看它的这些业绩是否以牺牲历史文化资源为代价。衡量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的领导业绩,只有是实现了现代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双赢”,才能称得上是合格的。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依照《文物保护法》及《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江苏省七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及第一批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在江苏省建设厅的推动下,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二批江苏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另外,苏州市、扬州市、常熟市、直镇、同里镇等城镇还编制了古城镇控制性详规和保护整治规划。在这些规划中,体现了对文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指导思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要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衔接,要体现人居环境改善与对历史资源保护互利的原则,体现重点区域重点控制、重点管理的原则。在保护方式上,可以走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路子,整体保护古城格局和轮廓,重点保护现存文物古迹特别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建筑、历史街区及其原生环境,保护好城市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延续城市的文脉,以最大限度地留住城市的生命印记和历史信息,使传统与现代之间达到和谐协调,交相辉映。

        (四)坚持走全民参与之路,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督察机制。要组成由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检查团,定期对文物暨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进行巡回督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所在地,要成立名城名镇保护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参加,但更多的是来自社会各界的成员。同时,要借助媒体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做好对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的研究与开发、宣传与监督。

        (五)坚持建立名城名镇保护公示制度,树立名城名镇保护忧患意识。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终身制。对一些历史风貌破坏严重的城镇,将其列入濒危名录,并向社会公布,要实行称号降级或取消制度。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开绿灯,更要学会亮“黄牌”、亮“红牌”,使那种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现象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六)坚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克服只注重保护物质遗存的认识误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形态上,那么,一个城市的历史文脉、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就会被割断,物质形态的文化遗存也将沦为“文化孤岛”,缺乏生命力。因此,在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要同时唱响“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两台戏。也只有如此,我们的名城名镇保护工作才算是完整的、科学的。
       
        (七)坚持投入“多元化”,调动民间力量加入名城名镇保护行列。运用民间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这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如, “我们的意大利”是意大利保护古文化遗产的一个民间团体,有200多个分会,会员达2万余人,在政府有关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在高举“政府保护为主”这面大旗的同时,在民间力量保护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新体制。在“政府”与“民间”两条途径中,仍可采用第三条途径,即通过对文物资源及历史文化街区的自身经营收入,以支持文化遗产及名城名镇保护事业的发展。我们只有靠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合力作用,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道路才愈走愈宽广。

        (八)坚持部门合作,共同构建名城名镇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归根到底就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这是一项综合而又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协同努力。近年来,江苏省建设部门与规划部门等共同努力,使名城名镇保护工作在立法、规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江苏省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目前,我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负责保护文物资源的责任,同时也肩负着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责任,在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建设规划部门、文物部门的责任将最为重大,工作任务最为艰巨,必须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协同各方面做好名城名镇保护工作。

        文物资源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重要因素,一座城市、一处文化遗存,它凝聚了创造者的智慧和心血,更渗透着后来者的辛勤和汗水。对于先人留下的文化财富,后来者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保护好它,使之延年益寿。从这种意义上说,文物及名城名镇中历史街区的保护任务是历代人都要面临的。因此,我们常常在一座城市、在一处建筑如桥梁、塔、寺中,能够读到宋,能够读到元,也能够读到明清;能够读到中国传统文化,也能够读到外来文化。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数十万年的人类发展史,其物质载体因人为的和自然的种种因素而损毁惨重,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只是“大浪淘沙”后的余香。但历史总是在激荡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也不例外。在历史创痛的背后,我们读到了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精神,正是靠了这种精神,才使后来者能够真切地触摸到历史。(完)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