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涉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设工程层出不穷,所接触的建设方包括水利、交通、电力、建设、国土资源等诸多部门,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态度和重视程度大相径庭。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来分,大概有三类,第一类是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由于工程举世瞩目,在各个方面都与国际接轨。往往工程未动,文物保护先行。建设单位通常会提前主动向文物部门与文物部门联系,商谈有关文物保护工作并积极协助落实经费。接到文物部门的文物调查报告后,建设部门又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工程经费预算上报审批,从程序到内容都是合法的。第二类是世界银行贷款的单项工程,如众多的电厂建设。江苏省每年都有十多个发电厂开工建设,这种单项建设虽然占地面积不大,涉及文物不多,但必须得到文物部门的认可后方可贷款,于是建设部门非常积极向文物部门汇报工程情况,并配合文物部门的工作进行相关的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近年来,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启东大唐吕四港电厂、南京大陆能源公司马渡电厂、徐州华润微山湖电厂、阚山电厂、徐州发电厂、徐州彭城发电厂、溧阳发电厂等,都向省级文物部门主动申请进行相关文物保护工作,经过文物部门组织对建设占地范围内进行调查勘探,得到省文物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后,才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在文物保护经费方面,这类工程也没有太多的讨价还价;第三类工程是省内重点工程,如高速公路建设、航道开挖、船闸建设、市政建设、开发区建设等。这类工程建设方大多不主动报告文物部门,文物部门得知消息后自己找上门去,有的是在工程建设中碰到文物才通知文物部门。这类工程建设在谈判有关文物保护工作时往往是一波三折,文物工作者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