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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古城保护研究应整体把握城市发展要素

    们的需求。

        文化遗产与古都风貌是两个概念。严格地说,古都风貌只是文化遗产的延伸。而文化遗产的内涵是文物作为历史载体,而本身携带着历史信息。更严格地说,修缮过的古建,其文物价值已大打折扣,而“外中内西”的风貌已非文物本身。在新旧交替的城市变化中,文物工作承担的责任不是阻止旧城的改造,也不能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物质文化生死变幻,有自身的规律,文物保护必须遵循这一规律。自信文物能永生不灭,不是科学的态度。文物工作者的职责是延长历史文化遗产的寿命,而不可能做到使其长生不老。解放初期,著名学者梁思成曾提出过在北京城西部建新城区的设想。但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没有按这一方案执行。几十年后,我们已经错过了“整体保护”老城,建设“新北京”城区的时机。今天,再面对拆与不拆的争论,我们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因为已经没有了标准。北京古城风貌、古民居(四合院)的破坏问题的研究思路应该突破过分偏重文化遗产(文物)的角度,寻求以综合的、整体的方面把握住北京生长和发展的要素以及社会结构、城市性质、文化特质(含古都风貌等方面),才能按照正确的文物保护规律行事。

        民居建筑是作为生产、生活资料出现在社会生活范畴中的。今天,我们将古民居(四合院)当作历史文化遗产,已纳入文化范畴。文物保护的对象希望应是原生态的形成,而生活则需要变化前进,这种尖锐的对立冲突,就是我们今天在保护北京古城风貌中面临的问题。有北京特点的文物保护理论研究的欠缺是造成今天尴尬局面的原因。如果按照所谓“整体保护”的思路,除非把老城区变成一座空城,任何一种简单化和绝对化的偏激的做法都无法达到“科学保护”的目的。

        北京古都风貌、古民居(四合院)的衰落,是北京走向城市现代化的必然代价。建筑是最能体现城市现代化的,几乎不能想像在明清北京古城里实现现代化。北京还要发展,事实证明,北京城市现代化改造“全盘西化”不行;而古城“整体保护”,其“整体”已支离破碎,成了一句空谈;文物建筑“外中内西”的风貌改造成了当前的主要做法,但其实也失去了文物的内涵。

        一百多年来,北京城市建筑的转型呈现出畸形化,造成了延续至今的保与拆的争论,失去了正常保护与发展的机遇,从而延缓了北京城市发展的进程,使文物工作长期与城市发展建设相互对立,造成两难的境地。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如何协调破坏古城、古民居(四合院)与现代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还是个远远没有解决的课题。遗憾的是,在我们还在争论的时候,北京古都风貌及传统民居(四合院)也正在一天不停地发生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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