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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文物的犯罪,依法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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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盗窃文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限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文物构成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文物为目的。二是实施了秘密窃取文物的行为,而秘密窃取是区分盗窃与哄抢、私分等其他非法侵占国有文物行为的显著特征。三是盗窃的文物是国家一、二、*珍贵文物或者盗窃一般文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如果盗窃的是一般文物,且数额不大,则构不成犯罪,可以依治按管理条例处罚。盗窃犯罪属于财产犯罪,一般情况下这类犯罪除造成财产损失外尚不会发生人身或者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因此,通常不需要判处死刑。但是考虑到实践中也确有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震慑犯罪,需要判处死刑的。刑法对于盗窃的国家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的,规定可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 沛 黄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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