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整个工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检验工程质量、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结果的重要步骤。在这一阶段,监理单位应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验收前的准备工作。这是验收工作的基础,在整个工程即将竣工时监理方就应与业主协商验收事宜,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人员整理各类技术资料,收集监理日志,将工程期间所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例会记录、监理月报、阶段性工作报告、专题工作报告、各种工程变更文件、隐蔽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对各种工程量的核定书以及相关的数据等整理出来,设法找齐缺失的资料,并依据上述有关资料开始编写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
2、敦促各施工单位按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因设计引起的施工变更、工程量的增加,涉及到超预算、超合同的地方要有现场证据。
3、协助业主制作要求验收的文件,根据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4、会同业主,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和质检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所做工程进行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正式向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5、正式验收的监理工作。正式验收就是请上级和有关专家领导对该工程的总检查评定,确认该项目是否合格。由于时间一般较短,验收组成员又是匆匆赶到,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