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是指该文物保护工程上从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该工程实施,完成设计文件,确定施工单位后至正式动工前这一段时间。在正式开工前,工程管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都需要做好准备,这是做好一项文物保护工程的基础性阶段,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在这个工作阶段监理方需做的工作有以下几项:
1、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组建监理机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需要提出监理人员名单,经领导批准后正式组建监理机构。
2、学习有关文件,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在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前,总监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及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如《文物保护法》、《建筑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古建筑木结构加固规范》、《古建筑质量验收标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同时要学习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工程承包文件,了解相关的地质、地理、环境、民风、民俗、材料供应及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的批文等有关工程的情况,使全体监理人员作到对工作对象心中有数,并制定自己的工作制度。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负责组织和指导整个文物保护工程的全过程,它约束监理成员的行为,也是委托方(业主)监督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