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教案试题 >>历史论文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之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 参加 2004中意合作文物保护修复培训班 有感
  • 文物监理工作的一般原则
  • 文化沉淀与中国文物保护现状
  • 『名城』岂能『创』出来
  • 缩微与光盘技术在考古信息存储中的应用比较
  • 预防与治疗——浅谈藏品修复与保养的关系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之二解体、修缮阶段的监理
  • 走私文物的犯罪依法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立足名士文化 经营魅力绍兴
  • 最新热门    
     
    监理制度是保证文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大改革

    " border=0>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996年强制性地在全国建设工程中推行监理制,改变了原来由建设方和施工方组成的建筑市场的二元结构,监理方受建设方的委托,以第三方的身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独立的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督管理,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政府也从微观管理转向了宏观控制。经过多年的实践,监理工作对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矛盾的仲裁等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监理工作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我国目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7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00余处,还有市、县级保护单位及未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数十万处,它们都是我国各地区、各民族在各个不同时代的社会发展、生活生产、民俗民风等方面的真实记录和反映,其中相当多的文物点需要通过维修来加以保护,需要对这些重要的文物“祛病延年”,使它们长期保存下去。面对如此庞大繁重的任务,专门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专业人员就显得匮乏,能承担这些任务的单位又偏少,且目前我国专门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专业施工队伍几乎没有。现实形成这样一个悖论,由于文物不可再生性与不可替代性的特点决定了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要求本应超过现代建设工程的要求。譬如一个大楼如果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炸毁重盖,可一座文物建筑如果修坏,它就永远无法再生。即使按原貌复原也只能是原来文物的一件标本而不是它本身。因此,在对文物维修时,勘测要翔实,设计要周密,施工要精细,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确保不因维修而破坏文物本体。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参与文物保护工程的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除专业的勘测设计人员少、素质亟待提高外,施工队伍更是令人担忧。不夸张地说,承担文物保护的施工队伍除极少数经过严格训练,掌握一定的文物知识和维修原则外,绝大部分是以民、技工为主体,且主要还是以农民工为主,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村村都有古建队,人人都会修古建”现象。这些施工队伍中的从业人员,大多为临时性质,靠一般木泥工手艺,在某些参加过文物修缮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修修补补的工作。在他们的脑海里缺乏文物的一般常识,不知道文物维修的一般原则。接受的是积德行善的思想,装的是将文物“焕然一新”的意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许多文物被修得不伦不类,大大降低了文物的价值,甚至遭受破坏,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再者,由于种种原因,文物建筑经过几百年的风雨,遭受到不同的自然与人为的破坏,加之大部分还被不恰当的使用,给现场的勘测带来许多困难,许多文物要素无法获取,致使在施工图设计中出现一些无法精确设计的内容,在具体施工中,图纸的变更量较大,又由于文物保护工程的设计大部分为异地设计。施工现场与设计方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影响了双方的交流,从而使施工质量也受到影响。

        第三,长期以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颁布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仅由建设方邀请有关方面编写了《古建筑木结构加固规范》和《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分南方和北方部分)作为国家标准执行,但在文物界并没有引起多大影响,也很少用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实践中去。如果按照上述标准和规范来要求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则很多工程就无法进行下去。同时,仅凭上述标准和规范,也无法全面规范施工队伍的行为,与现代建设工程详细而繁杂的规范标准相比,文物保护工程就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境地。

        第四,文物建筑及遗迹存在了数百年乃至数千年,本身携带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对它进行的保护工程,从勘测、规划、设计到施工都需经历一个详细的过程,将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的记录下来、收集与此相关的每一个资料,对今后研究该文物都是一个重要的信息,但由于施工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般都不太注意收集这些重要的资料。施工结束之后,有关施工资料也随之丢失,给今后的保护工作带来困难。

        第五,各文物工程的管理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国文物工作长期以来重田野考古发掘而轻地面文物保护。对考古工作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对考古的领队实行严格的考试,每年还有一系列的评奖活动,如十大考古新发现和夏鼐考古奖等。而众多的地面文物保护却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重拨款轻工程管理、轻人才培养,致使目前严重缺乏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各地为了自身的利益,大部分文物保护工程的专项经费由地方掌管使用,几乎没有几个地方能在上级拨款的基础上为文物保护工程配套资金的,许多地方都要从上级拨款的经费中扣下一部分来弥补自己经费的不足,使本来就不足的经费更加减少,最终导致文物保护工程质量下降,该做的不做,减少项目,国家保护文物的美好愿望大打折扣。加之管理方对施工过程的乱指挥,随心所欲的要求,也使文物本体维修过程中造成对文物保护性的破坏,有的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鉴于上述原因,为了防止在保护中使文物本体受到破坏,一方面要求各地在对文物进行保护时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按照程序向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其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各级政府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同时也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文物保护工程的微观控制交由社会进行监控。引入现代工程的监理制度应成为保护优秀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举措,是努力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建立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制度对于保护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我国文物保护工程中将管理者与实施保护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的二元结构模式中引入监理机制,使监理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角色进入文物保护领域,变为管理者、实施方、监理方的三元结构,我国的文物保护工程将会上一个新台阶,大大提高其施工质量。但是作为文物监理是文物保护的一个新的课题,它面临着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问题,监理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整个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及监理与管理者,实施者的关系、责任、权利、义务的界定、监理工作程序等都需要我们认真的讨论、研究、解决。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