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在国内外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陕西文物系统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不断完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了馆藏文物全年安全无事故,连续两年实现馆藏文物安全年。
陕西是一个文物大省,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也有许多近现代革命遗址,地上地下文物资源极其丰富。全省有各种类型博物馆、纪念馆137个,馆藏文物总数为90万余件(组),其中珍贵文物5万余件(组)、一级文物3709件(组)、国宝级文物123件(组)。去年,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都认识到文物安全工作在整个文博事业中的重要性,把文物安全始终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文物安全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一,加强文物安全教育,使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省文物局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逢会必讲安全。去年,陕西省文物局共下发了16份与文物安全相关的文件,编发了12期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简报。省文物局先后两次召开了直属单位安全工作座谈会,还召开一次全省十一个市(区)安全工作会。这种专题会议为全省各地、各单位汇报、交流年度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搭建了一个平台,提高了全省各地、各单位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第二,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安全制度。近几年,随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全省文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了较为全面翔实的安全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以制度管理人、规范人,使安全工作操作有程序,奖惩有依据。2004年,陕西省文物局公安处在完成《文物安全法规选编》之后,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