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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干部修别墅 锁定世界遗产庐山景区

    之间的交汇处。去年以来,别墅就开始建到原始林区和中心景区深处去了。

        “以前我们还可以去上山打柴,现在村民到那里砍一根竹子都是违法犯罪。”一位住在村头的村民说,“这里既是风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这些人却可以毁林占地建别墅,无非他们多是领导干部。他们的身份,从每天来来去去的小车上的牌照也可以看出来。”

        干部抢建别墅,富人跟风而上

        记者了解到,这些别墅都是莲花洞林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卖地给他人兴建的。据林场负责人介绍,早在1992年起,林场及其下辖的浔庐村就开始向外卖地,到2000年左右,卖地达到高潮。据初步估算,仅从1997年至2003年止,莲花洞林场和浔庐村共转让土地79宗126亩用于建房,现有20宗25亩建成,40宗62亩在建,还有19宗39亩待建。

        记者在林场财务部看到一份买地建别墅交纳土地款的人员名单,上面只有26户。记者随后查看了部分卖地合同,发现其中一些合同上加盖有庐山土地局、九江航运部门及公安部门等单位公章。这些合同除了一个名字或公章,连土地面积、建房地点都没有写明。财务处的一名会计告诉记者,这些签合同的人并不是别墅真正的主人,而是他们的亲属或代理人。经手卖地的原莲花洞林场场长潘明银说,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市里领导打招呼来买地的,有些是机关干部。

        “具体到每一栋房子实际是谁建的,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潘明银说。“因为当初合同签得很简单。签合同的时候也不好问。交了钱我就不管了。”

        记者在几栋正在装修的别墅前,看到每一栋别墅院子都紧锁院门,装修负责人对任何问题都避而不谈,刚刚从别墅走出来的民工也讳莫如深地说:“我们只是到这里来玩的。”而后匆匆离去。

        据了解,在抢建别墅的人群中,除了党员干部,也有一些“很有经济实力”的人,其中一名正在装修自己别墅的房主隔着紧锁的铁门对记者说,开始他们也不敢到这里来建别墅,后来看到有领导干部带头,大家就跟风来了。“有干部在,估计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事。”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没有人管?

        “私人在庐山风景区建别墅从法规上就已经被禁止,没有审批的可能,属违法行为。”江西省建设厅规划处负责人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00号令《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设楼堂馆所,首先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整体规划,再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庐山被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而被保护,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个人占地建私房基本被禁止。

        莲花洞森林公园大多是国家生态公益林,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砍伐。另一位江西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违规建别墅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这是一种不多见的违法现象。

        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莲花保护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很早以来,他们就向上级部门报告了这里非法建别墅的情况,但是没有人要求他们去处理。因此,即使他们每天巡山时看到有人在砍伐国家生态公益林,也只能视而不见。而作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守护者的莲花洞林场,由于是自己卖出的地,因此,即使是在别墅兴建过程中出现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的事件,也只能视若无睹。

        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有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双重身份的庐山风景区,出现这么多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的别墅,一些群众感到不可思议。九江市民杨女士说,这些人把庐山当成自己的后院,甚至把豪华别墅建在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的大门口,为什么就没有人去查处呢?市民邝先生说,不仅要追查建别墅的人中那些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也要问问监管部门,这么多人抢建别墅为什么能视而不见。

        据了解,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此事已引起了九江市有关部门的关注,当地已于近日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但部分群众担心,这些别墅都具有领导干部背景,况且名义上的主人并不是领导干部本人,调查只会“查而不处”、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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