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在日本文化财保护振兴财团(现:文化财保护艺术研究助成财团)的资助下,我先后赴日本石川和京都两地学习日本的文物保护科学与古代艺术品的修复技术。在日本的两年里,通过与日本文物保护修复工作者的广泛接触,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以及对一些文物保存、修复机构的考察,了解了日本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情况,对于日本文物保护发展的基本情况、古代艺术品修复的基本技术,以及文物艺术品保存修复的基本理念、文物艺术品修复中涉及的管理科学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
在日本,文物保护修复的基本出发点是“保持文物、艺术品的原貌”,即在尊重原有艺术品或者是历史遗物的原有的状态、风格的前提下,对文物、艺术品进行修复保护和研究工作。而通过对文物、艺术品的修复保护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可以对修复过的文物、艺术品进行长期保存,即延长原有艺术品或者是历史遗物的寿命。而一切修复保护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在对修理工作结束后,文物、艺术品仍然具有再修理的可能性,即修理工作要具有可逆性。而修复、保护中的每一步工作都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在日本,早期的文物修复工作仅限于古书画、书籍的装裱和佛像的修理,而修理的目的则是以鉴赏和膜拜为中心的,因此,在当时的修理过程中,就会加进了许多不科学的或者说是危害艺术品、文物寿命的因素。这种弊端,被后来的文物工作者认识到,于是确立了尊重历史的真实性、保持文物原貌的修理方针。此后,随着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传统工艺的复兴,文物、艺术品的修复保护工作被注入了新的生机。
日本是较早制定文物保护法规的国家。在日本明治维新后,曾经一度出现了对神社、寺庙等古建及古代遗物的轻视。此后,在明治四年(1871),太政官公布《古器旧物保存方》,其中明确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