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科学技术并不天生就是现实生产力,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个较为长远、较为复杂、有时甚至还很艰难的转化过程。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当今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则常常成为人们议论的一大难题。“科技成果转化难”不只是长期困扰科技界的一个问题,还不时地演化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催生了诸如开辟技术市场、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科技力量走厂校联合攻关共同开发的道路、对科研院所进行企业化改造等许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平台。相对于科技、生产战线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不断推出改革举措和取得新的进展而言,我国文物科技成果转化则显得比较冷清、比较乏力,有时甚至可以说是举步维艰。笔者从事文物保护和科研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多年,对我国文物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较为关注,现将一点不很成熟的收获整理出来,以求教于方家。
如何界定“科技成果转化”这个概念,可谓众说纷纭。西方国家的学者对此有较为一致的看法:指“一个从新产品或新工艺设想的产生,经过研究、开发、工程化、商业化生产,到市场应用的完整过程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航天技术与民品》2000年第1期《科技成果的系统分析》)。”我们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完整过程,大致可分为市场预测确定科研目标、科技成果产生、科技成果转移和科技成果使用等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的、渐进的过程,只有完成了这四个阶段,才能达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