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制定文物保护科技发展规划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最近中央领导关于要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系列指示,正是在此背景下做出的。长期以来,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中央不断强调,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的重要地位和科学规律,远未得到注意、落实以及各方面的支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又一次赋予我们争取重视、落实、支持的机遇。我们希望,国际倡导的文化遗产保护应同自然环境保护一样受到重视并与其相结合的战略在我国实现;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和相关研究,能像其他一些国家一样,列为国家有关发展规划的战略重点。
2003年6月22日,国家文物局公告招标,题目是“文物保护事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事隔一天,我们见到媒体以“而今迈步从头越”为题的报道。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在中南海召开第一次会议。23至2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论坛。论坛的举办,标志着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工作的全面启动,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
必须感谢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和国务院发展中心,前者当年春曾组织中青年专家座谈文物保护科技发展规划问题;后者则发函邀请国家文物局参与社会事业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
2003年8月16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战略研究专题启动工作会议。8月2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各部门发出通知,正式部署了规划制定和规划战略研究工作。通知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对规划工作提出的三条要求和十项原则,要求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