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镇管理者、经营者缺乏历史意识,文化意识;名镇保护多头管理,责、权、利界限模糊,缺乏明确的法规指导;个性宣传不到位江苏是一个历史文化名镇众多且富有特色的省份,迄今为止,已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3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3个。近年来,江苏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苏州市、无锡市政府分别公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目前,江苏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第一批省级文化名镇都结合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编制了历史文化名镇专项保护规划,直、同里还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木渎镇投资了2个多亿,修葺了古街、古桥、古河道、古民居,同里镇投资1亿元用于古镇环境风貌的整治,名镇保护工作已出现了喜人的局面。日前,笔者随民进江苏省委对木渎、震泽、黎里、同里、南浔、乌镇、西塘等历史文化名镇进行了一次考察活动,感触颇深,在此谈一点个人不成熟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管理者和经营者应树立历史意识和文化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江苏的历史文化名镇大都集中在江南地区,江南地区是中国乡镇发育最完善最有代表性的地区之一,而乡镇作为联系城市和乡村的纽带,通常发挥着经济中心地和商业聚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已逐步成为人文汇聚之地,呈现出丰盛的人文景观。乡镇又是都市文化的追随者,农村社会文化教育的前沿和先导,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浪潮中,其文化个性已越来越重要和突显。因此,要真正做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利用工作,确立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历史意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