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遗址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关于古遗址保护的讨论和实践成为文物保护的重要课题之一。
古遗址在《文物保护法》中被列为专门的一项,具有与其他文物较为不同的特点。其主要区别在于遗址与其当初建设时的形态和内涵完全不同。
一处古建筑,建造之初就有结构形式和外形,有其特定的功能。一件出土的青铜器,有着属于自己的种属和器形,有着特定的用途。这些东西现在虽然是文物,但与其原有的形态和功能传至今日并无本质区别。而一处史前遗址,建造时可能有房屋、广场、围沟,而现在只留下一片留有房屋痕迹的地面或倒塌的堆积;一处宫殿遗址,原来有宏伟的殿宇,各种设施,现在只留下一片残余的夯土。
因此,古遗址作为文化遗产,在理念上较之其他类的文物,有着更丰富和复杂的内涵,也最容易被混淆和误解,在保护处理时也更难。
保护古遗址,就是为了保护那些残存的夯土吗?从狭义的文物保护思维出发,可以说是的,但从广义的文物保护概念出发来说,又应该说不完全,我们希望从遗址保护和研究中折射出其原有建造物的光芒。所以,我们研究古遗址,保护古遗址,从一开始就应立足于古遗址现有遗存和其原有建筑的综合考虑之中。
近些年对古遗址的研究还有一种“大遗址”的称呼,大遗址的“大”到底指的什么?是遗址本身体量大?还是遗址分布的区域大?如果指的是遗址本身体量大,什么尺度算大?如果是指遗址分布区域大,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何况对于保护来说,大或小面对的问题都是一样的。因此,这里没有专门提出大遗址的问题,而统称为古遗址。
对古遗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