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还喜欢将其陈列于公共场所,以至于后人评论说整个罗马城就像是一座博物馆。博古架上的古董也好,西方街头和广场上先人留下的雕像也好,都形象地诠释着“环境的艺术化”和“艺术的环境化”,以及文化遗产在环境与艺术的互动中所具有的特殊效应。
文化遗产所具备的艺术性还表现在,即使在常人眼里不那么拥有“艺术”价值的文化遗产(假设是散落在乡村泥地中的5000年前的一片陶片),也会因其固有的“历史”价值,而在另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变得“艺术”起来,或更具有文化艺术的魅力(如将那陶片有意识的放置在书桌或博古架上,以营造出某种氛围)。这便是环境艺术的奥妙所在,从中也折射出文化遗产能够、并且也有必要介入环境艺术的创造。
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的历史遗留物都可以视为文化遗产的。那么,什么样的遗留物才称得上是“文化遗产”呢,换句话说,具备了怎样的“价值”才能成为文化遗产?从环境艺术的角度看,单单着眼于遗产本体的分析是不够的,还需结合具体的“环境”(已然的和未然的)来加以确定。如此,环境艺术也就为我们发掘文化遗产的价值提供了新的可能。进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也就有可能不但是一项科学研究或土木工程,而同时也是一场艺术的再发现,一个艺术的创造或再创造的过程。
我们曾经很在意文化遗产在-上和文化象征性上所具有的意义。近年来,也有些人非常突出文化遗产所蕴藏的经济价值。可以预言的是,今后,人们将会越来越看重作为艺术的文化遗产,这与大家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是同步的。
美学家指出:“如果说社会意识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具有局部性质的话(例如:道德形成的是道德规范,-形成的是-观点,哲学形成的是世界观,科学把人造就成为专家),那么艺术则对智慧和心灵产生综合性的影响。艺术的影响可以触及人的精神的任何一个角落,艺术造就完整的个性。”(尤·鲍列夫:《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文化遗产在艺术的维度上所具有的价值,和作为造福于人类的深厚资源,还有待我们进一步体会与开掘。
三、文化遗产的景观化
回到前文提到过的一个概念:景观资源。依照上文的逻辑,我们又不难推导出:文化遗产都是景观资源。明确这样的观点,对于提高整个社会对遗产和遗产事业的认识,祛除愚昧、无知,切实有效地保存文化遗产并加以合理地利用,想来是大为有益的。我们已见过太多的这样的事例:一方面大肆毁坏着文化遗产,一方面又盲目地建造着包括仿古建筑在内的新“景观”,然而这些新的建造物常常又实在是称不上景观。我们的文化因此而会趋于荒芜,我们的生存环境因此而会变得苍白无色。所以,提高全民族环境艺术的审美能力,是迫切的;即便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这一问题上,就显示出巨大的现实意义。
按照环境艺术的要求,利用文化遗产构造人文景观(包括保护好已有的由文化遗产而营造出的人文景观和整体风貌),借助旧元素熔铸新文化,恐怕这是日后的遗产保护工作应予特别注意的。近年来大家开始强调,遗产工作应走出以往消极、封闭式保护的老路,采取积极、开放式的保护方法,尽可能地在合理利用的预期目标中加强保护。那么,文化遗产的景观化就是一个积极的取向,是一个能够在开放的模式中寻求保护和利用相统一的有效途径。
其实,有关的经验正在积累。近年来笔者所到之处,见到一些相关的事例,留下颇深的印象。如:在广州最繁华的商业街北京路,对有关考古遗址进行就地保护、现场展示,设计出一处名为“千年古道”的观览景点。北京路因此非但增加了一个街景,更获得了一种历史文化的底蕴。这是广州城市文化塑造中有个性的一笔。在北京,继北京古人类文化遗址博物馆在号称“中华第一街”的王府井落成后,崇文门东大街北侧,明代旧城墙的重修工程又已完工。它们以不同的形式,给这座城市的民众,带来依托于历史、文化和艺术的感官享受和精神滋养。而在上海,利用虹口多伦路上别具情调的一系列历史建筑,以及昔日名人留下的文化足迹,建成了一条以文博为特色、兼具经营功能的文化街市。这条“多伦路文化名人街”,也已成为上海城市景观中的一个亮点。
四、遗产事业和环境艺术可以互相促进
环境艺术涉及城市规划、建筑艺术、园林艺术、公共艺术、城市雕塑、壁画,以及室内空间艺术等等。在环境艺术的许多方面,都需要有文化遗产的参与和介入;或者,直接就是以文化遗产作为其规划、设计的对象。所以环境艺术的许多内容,牵连的正是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问题。小到展柜内、博古架上的文物,大到天坛、故宫乃至长城、大运河,往往都带有保护、利用和参与环境艺术设计的双重命题。理想的境界,是尽可能地将两者统一、协调起来。
遗产事业和环境艺术是可以互相促进的。环境艺术可以彰显遗产的价值,可以给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审美的尺度和理论依据,还可以给遗产事业注入活力、拓展空间。反之,遗产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也将推动环境艺术的成长和成熟。一、环境艺术设计除了应注重功能配置、空间关系、艺术形象,还需要关注文化传承等内容。而我国环境设计目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能够处理好时间与空间的关系,缺乏历史的传承,没有个性”(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设计委员会主任张绮曼语)。因此,中国遗产事业的发展,将给环境艺术设计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深厚的土壤。二、环境艺术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反映在对某些环境艺术作品的评价上,经常是众说纷纭,缺乏标准。而从国际社会看,在如何处理文化遗产的问题上已经形成许多有效的经验和惯例,环境艺术必须从中吸取这个领域内业已取得的共识,充实自己的学说,进而提高环境艺术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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