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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考古工作中遗迹遗物的研究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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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江西北部之简称,包含今九江市所辖浔阳、庐山区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九江、德安、永修、彭泽、星子、湖口、都昌、武宁、修水县和瑞昌市。东临鄱阳湖,南接赣抚平原,西毗幕阜山脉,北枕长江,隔江与湖北、安徽相望。古代先人们在这里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灿烂的赣北历史文明,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认真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考古学、文物学研究,对继承优秀文化传统,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这里,笔者根据近几年来参加赣北地区田野工作经验及遗迹遗物的研究和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试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遗迹、遗物的研究
考古发掘项目的确定,是田野考古研究中的重要前提。赣北田野考古工作,既有为科学研究而进行的考古发掘,如瑞昌古铜矿遗址发掘,又有配合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进行的考古发掘,如昌九高速公路和京九线南浔段沿线文物考古发掘。还有抢救性考古发掘,如永修县军山茅栗岗唐墓及南朝墓抢救性发掘。在这些考古发掘项目中,首先必须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对可能出土的不同类别的文物的安全和科技保护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在考古发掘技术和文物保护技术未过关之前,不应主动去发掘,而应留待具有更先进的考古发掘技术和文物保护技术之后,再根据情况而决定。 在考古发掘工作中,随时都会出现新的遗迹现象或有遗物出土,它需要领队和专业人员认真观察、分析、研究、处理,并运用科学手段进行资料记录,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进行处理。如果领队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在田野发掘现场,单靠技工或民工去干,是很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的,这种事例并不罕见。1986年,在德安县一次新石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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