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中部,有一座以少林寺名扬海内外的文化名城——登封市。这里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厚文化底蕴,境内文物古迹荟萃,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1处。连续5年来,登封市实现文物安全和古建筑消防安全无事故,文物旅游创造社会综合效益3亿元,实现了保护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登封市历届领导班子多年来形成了一个传统——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每年初召开一次文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的文物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和部署。近年来,先后出台30余个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文件,从制度上确保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文物工作“五纳入”的原则,几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也在逐年加大,5年来,先后投入1亿多元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登封市领导还特别注意文物保护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基层文物保护机构的建设,自1999年以来,他们机构改革中,在行政、事业编制普遍紧缩的情况下,成立了登封市文物管理局,人员编制139人,为做好文物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根据全市文物分布密集的特点,在文物重点乡镇设立文物保护管理所,在相关村组设立文物保护组和业余文物保护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市、乡、村*文物保护网络。
登封市各级领导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强化管理是文物保护的关键。在制定文物保护规划方面,他们先后编制《少林景区总体规划》、《观星台保护规划》、《嵩岳寺塔保护规划》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10个。为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市政府规定,在进行城乡建设、农业生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