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各类企业项目及其它各项基础设施前,首先考虑文物保护,凡是不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的,无条件为文物保护让路。
2000年以来,当地成立了文物执法检查大队,查处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起,追缴文物241件。此外还拆除违章建筑25000平方米,取缔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开山炸石厂8家。
登封市主要领导注重理顺文物管理体制,着力解决非文物部门占用文保单位的遗留问题。近年,市政府多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要求非文物部门3个月内将占用的古建筑和土地,移交文物部门管理。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撤出的单位作出了严肃处理,解决了全市非文物部门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问题。
登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注意挖掘社会力量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投入1.44亿元对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环境整治和文物本体维修。其中,投入9900万元对少林寺文物保护区环境进行了整治,拆迁居民、商户464户,武术培训学校等单位23家,累计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投入4500万元对嵩阳书院、中岳庙、嵩岳寺塔等保护区进行了本体维修和环境整治,搬迁居民122户,拆迁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新征土地120亩,植树4000多棵。资入71万元,建设标准文物库房一座,对1200件藏品进行了规范管理和建档。
登封市的主要领导检查了主要文保单位后,动情地说,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是要让文物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人有了文物保护意识,这就有了做好文物工作的源头。为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该市把每年的5月和11月定为文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文物宣传。积极组织宣传车、宣传队、义务咨询台,深入农村、街头、巷尾进行流动宣传。利用登封市每年“两代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文物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每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在景区、景点布置版面,进行文物保护及文物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市形成了人人重视文物、人人保护文物、人人争当义务文物宣传员和业余文物保护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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