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发挥最大的效益。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完成了一批技防设施工程,11个一级风险单位全部实现达标;二级风险单位有15个完成达标,占应达标单位的79%;-风险单位有70个完成达标,占应达标单位的72%。
积极探索田野文物安全技术防范新途径。为改变田野文物安全单纯依靠人防的局面,经过认真考察反复论证后,委托陕西乐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研制的地波探测装置已获成功,已经陕西省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技监局、公安部检测通过,省公安厅已正式批准生产和使用,为探索田野技防之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实践证明,在充分发挥人防、物防作用的同时,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构-防、物防、技防三结合,馆藏文物的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积极做好不具备保管条件单位的文物集中保管。对没有达到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防范标准的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坚决实行文物集中代管。陕西省集中代管文物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陕西历史博物馆建成之后,将陕西历史博物馆作为全省性集中保管文物单位。后来随着文物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又在各市建立中心库房,将其所属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县区、市-以上文物集中代管。目前,全省除历史博物馆集中保管一级文物和重要的二级文物外,还在全省各市设有14个集中保管文物单位,做到每个市有一个中心文物库房。
积极改善考古发掘文物保管条件。省考古研究所加强考古发掘工地的安全管理,规定考古工地出土的等级以上重要文物不得在考古工地过夜,必须立即集中到所内的文物库房保管。省考古研究所为从根本上解决文物安全问题,多方争取,征地70亩新建文物库房,已于去年11月动工,今年就可交付使用,将从根本上改善考古出土文物的存放条件。
严密组织专项斗争
积极建立防范打击机制
陕西省把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从1993年起,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每年都联合开展一次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2000年黄陵县双龙石窟暴力抢劫石刻文物案发生后,省文物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紧破案,并与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加强田野文物保护电话会议,在全省范围展开专项斗争。2002年省政府针对榆林市走马梁和华县东阳乡一带盗掘古墓葬犯罪比较猖獗,于去年1月18日召开全省“加强田野文物保护,打击盗掘古墓葬文物犯罪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去年9月省政府又在全省开展打击-文物专项斗争,并且以关中地区为斗争的重点地区。经过几次专项斗争,大规模的盗掘古墓葬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近年来,文物犯罪呈现出暴力化、智能化、集团化的特征,犯罪分子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多人合作使用暴力工具进行盗掘、抢劫文物的犯罪,增加了文物安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的难度。面对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和省公安厅协商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并将《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各市文物和公安部门,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参照制订本地区的联席会议制度。
在去年上半年的联席会议上,省文物局与省公安厅就相互配合打击文物犯罪、加强安全防范等具体事宜进行了讨论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的合作机制。今年初,渭南市在联席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分析了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就文物案件侦破、文物安全防范、保卫人员培训等进行了讨论协商,达成了共识。西安市文物局从基层抽调8人组成文物缉查队,市公安局内保处派出公安干警,调拨一辆-常驻文物局,共同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制止和处理破坏文物的事件,今年以来,共处理破坏文物案件14起,处理33人,追缴文物50件,会同有关部门拆除和制止违章建筑8处。其他各市也都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
努力完善文物安全责任
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管理
不断细化文物安全责任。陕西文物局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文物安全岗位责任制》、《田野文物保护责任制》,从上到下普遍建立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把文物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使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加强。
为促进责任制的落实,省文物局制定了《文物安全责任书细化检查表》,将安全责任书的检查内容具体划分为20条,并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在全省推广,促进全省文物安全责任管理落到实处。下发了《陕西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书》和《陕西省文物系统消防责任书检查表》,全省文博单位均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法强化文物安全管理。为使文物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陕西省文物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文物管理工作。制定了《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并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实行;该规定强化了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文物安全防范责任,增强了政府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的文物法规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制定了《陕西省文物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文物行政执法的主体、管辖、实施文物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程序及执法监督等行为规范,使文物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省文物局、省公安厅、省宗教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对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制定《文物安全应急预案》,今年全省各文博单位都制订了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的安全应急预案,有的单位还结合预案,精心组织了演练,增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印制《文物安全法规选编》和《文物行政执法手册》,下发给全省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使基层从事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同志能系统地掌握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规定,极大地规范和提高了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和文物行政执法水平。
全力加强文物安全队伍。针对近年来文物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现代化、专业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我们不断加大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的力度。一是在汉唐帝王陵墓较多的地区新建立了文管所,同时配备了巡逻用的摩托车,安装了电话。充实调整群众文保员队伍,重新换发了群众文保员证。在换证时,注意把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文化程度较高、热爱文物事业的同志吸收为文保员。加强文保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积极落实补助待遇,较好的调动了群众文保员的积极性。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每年坚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田野文物保护网络。
组织文物安全检查。省文物局坚持定期组织文物安全检查。每次都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全省文博单位和市县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较大的,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限时完成整改,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全省通报,并以安全工作总结会的方式认真系统地分析和讲评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适时调整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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