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日前主办了 “亚洲城市计划——通过修复再创活力”文化遗产保护高级研究班。研究班主题中有两个亮点,一是正处于大规模发展阶段的亚洲城市这个对象,一是通过对古代优秀文化遗产的修复来再创活力的思路。
与欧洲城市的经济性特征不同,中国古代城市有两大特征,一是城市职能的*性,二是城市建设的规划性。中国古代的城市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城市规划传统,是一个城市整体。中国城市的经济性特征虽然在宋代以后有了发展,但一直到清末,中国城市的特征仍然以文化为主,城市本身就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中最宝贵的一部分。解放初期的50年代,梁思成先生已经提出了“保护旧城,另建新城”的正确方针,可惜我们错过了这个机会。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依然没有充分吸取过去的教训,所谓摊大饼式的旧城改造,依然是从旧城的市中心开始的。到今天,我们终于看到了“旧城改造”带来的负面影响,所谓“城市建设”无非就是“拆除旧城,建设新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周围每天都在发生着,以至包括我们文物工作者在内,虽然也在不停地呼吁,但渐渐地变得司空见惯,由无奈而趋于麻木。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许许多多困难,每一位文物工作者都有切肤之感。我觉得目前最大的困惑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一是存在于内部的认识水平问题。
第一,来自外部的压力问题。在将追求GDP的增长作为一切工作的轴心的今天,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1日《遗产周刊》5版刊登了该报记者李政采访著名考古学家徐苹芳教授的采访录《徐苹芳谈基本建设与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在采访中,徐苹芳先生指出:在近年经济建设的高潮中,地方政府将经济指标放在第一位,往往是基建部门压倒文物保护。因此,在执行文物法的过程中,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