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利用是遗产管理中最主要的矛盾,有人指出,遗产管理者的自身定位将直接影响到遗产保护的最终效果。例如美国国家公园的管理者将自己定位于管家或服务员,而不是业主的角色,对遗产只有照看和维护的义务,而没有随意支配的权利。
只有把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间的问题研究透彻,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我以为,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要把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放在首位,做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重,在保护好遗产的前提下,才能谈到遗产的利用问题,也才有可能考虑到如何科学地开发遗产。否则,没有了遗产,开发利用无从谈起。反过来说,只有合理地开发利用好了文化遗产,使之广为人知并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才有可能谈到进一步有计划的、持久的保护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必须要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利用的关系。许多文物遗迹因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而声名鹊起,并创造了可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世界文化遗产”的标签也就吸引了诸多业界人士的目光。近年来,“申遗热”达到前所未有的热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个原因。
但是,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在“世界文化遗产”上大兴土木的现象并不少见,把世界遗产当“摇钱树”,对部分遗产地进行掠夺性开发,导致了景区的城市化、现代化、商业化,直接破坏了景区的原貌;有些地方风景区滥建房屋,游人过多引起的植被破坏和呼出的二氧化碳增多加速了文物的氧化;有的景区在增加观光缆车方面引起诸多争议……这些短期行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可喜的是,当一些遗产项目错位开发和过度开发的现状频频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通过对黄山旅游产业污染、张家界天梯等事件的报道,“世界文化遗产不是终身制”的警觉已经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