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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探索完善历史优秀建筑保护新机制

    第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坚持政府支持为主的保护原则。青岛市政府及文化文物等部门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 “五纳入”工作。几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增加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相继修复开放了康有为故居、天后宫、京山炮台、栈桥回澜阁和中共青岛支部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市政府为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又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迎宾馆和省级优秀建筑人民会堂从市机关服务中心划归文化文物部门管理。

    第二,各有关责任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推行依法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效办法。文物局与规划部门一起,在对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先后编制公布了《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文本,确定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的原则、内容、目标和保护范围,初步形成了对历史优秀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保护的总体格局,改变了过去只重视文物建筑管理而轻视历史风貌保护的现象,突出了历史优秀建筑及周围整个历史文脉的保护,使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以及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机融合在一起。最近,青岛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正在着手起草《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青岛市八大关建筑群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第三,积极探索社会广泛参与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的多种途径,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支持为主的保护工作新机制。已有近百年历史的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都处于日益老化的状态,其维修保护难度越来越大,所需要的维修经费也越来越高,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维修保护与专项保护经费不足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期存在的困难。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保护经费不足的矛盾。除了市政府加大对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力度,不断增加市财政投入外,各区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积极投身于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行列。几年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继投资修复保护了并开放了海云庵、天主教堂、基督教堂、山东大剧院旧址、德国啤酒场旧址等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优秀建筑。同时,多数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产权单位和法人使用单位,随着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能够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积极主动参与历史优秀建筑的维修保护。另外,像房产置业集团、城建集团等一些有较强经济势力且重视文物保护的法人单位,也积极参与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采取置换产权的模式,修复保护了八大关别墅楼、海滨公寓旧址等一批历史优秀建筑。近日,青岛市文化文物部门又将推出“知名企业家寻访文化名人故居、参与历史优秀建筑保护恳谈会”活动,让更多的知名企业积极出资保护青岛的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出资形式灵活多样,有势力的企业可以出资对一处或几处文化名人故居进行产权置换,将历史建筑和故居内现有住户搬出异地安置,在对故居进行维修保护的基础上,将其辟为故居纪念馆或陈列室。同时,还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等形式出资,建立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社会基金,从而走出一条社会广泛参与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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