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公共性遗产事业的伦理支点
我国新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八字基础上,增加了“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同志在《2002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工作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加强管理’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在中国公共性遗产事业的发展进程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提高管理水平的紧迫性,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毋庸置疑,这是今天社会进步、事业趋向成熟的一个反映。由此,管理的问题业已演化为必须正视并加以严肃探讨的课题。这又是时代所提出的挑战和所赋予我们的重任。
本文想阐述的是,加强管理,如果仅仅着眼于“管理”本身,那还远远不够。比如,隐藏在“管理”深处的,还有伦理层面的问题。离开伦理的建设,管理便可能成为无本之木,既无法落实,也无从体现。一般地讲,伦理即内在的管理,管理是外化的伦理。目前中国公共性遗产管理中所出现的许多混乱现象,其实很大程度上都肇因于伦理上的混乱。因此必须将伦理与管理结合起来考察,或者说,要在伦理的层面上,努力探寻遗产管理的支撑点。构筑公共性遗产事业的伦理支点,已成为一个基础性的、同时又是实质性的、关乎全局的问题。
规范伦理学视野中的若干要点
或许今后可以形成一门“公共遗产管理伦理学”,以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专门用于探讨有关遗产保护和利用中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从规范伦理学的角度审视,在这个领域中,以下几项要点值得特别关注。
工作伦理 重点在于建构职业道德。即文博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如果说,中国的文博队伍曾经有过比较好的从业道德的话,那么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在社会多样化和价值多元化的变化过程中,情况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此,有关方面已给予高度的警觉和重视。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