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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量化管理与遗产量化管理不可通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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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与遗产管理是两个既不同质又紧密相关的领域。两者和谐发展则获得双赢,反之则矛盾丛生导致双亏。国际博物馆界对此认识较早,1977年国际博协莫斯科大会第二号决议“博物馆与世界旅游”就是谋求面对矛盾。1992年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的“博物馆新目标”会议,发表的《加拉加斯宣言》号召架起博物馆与旅游的桥梁。1995年国际博协委内瑞拉委员会又促成了“博物馆和旅游”的研讨会,邀请行政当局、旅游部门、文化机构负责人和专家聚集一堂,探讨建立和谐关系的益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十分关注旅游与遗产保护,1996年在古巴哈瓦那举行了美洲及加勒比海国家文化旅游国际会议,寻求协调旅游与遗产的关系。随之一批协调旅游与遗产的论著相继问世。如英国博物馆与美术馆委员会和英国旅游局一起编写的《博物馆与旅游:共同赢利》、荷兰旅游研究院教师斯考藤的《专业者与旅游者弥合间隙》等等。1999年世界旅游日的主题就是“旅游:为了新世纪,保护世界遗产”。1995年在西班牙召开的第一次“旅游可持续发展世界会议”通过了《可持续旅游的宪章》,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上看旅游管理与遗产管理是有足够的共同基础,长远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远没有达到应有的认识高度。这并不完全是因为认识的高度不够,而是两个管理领域的性质不同造成的。旅游管理是企业管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由于政府对旅游经济的期望,更推动了旅游谋利的力度。而遗产管理是公益性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遗产的管理是遵循遗产的可持续存在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管理的。遗产的享用规律是遗产保护规律的延伸,是在遗产保护规律的规定下去享用它。遗产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是在自己的规律下运作的。这种性质上的差异与矛盾光靠认识的提高是不够的,而要在操作领域中不断磨合,求得协调发展。越俎代庖是行不通的。大旅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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