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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建筑不容忽视——天柱县宗祠保护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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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文物的义务”。在政府未将其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前,家族知晓宗祠朽损,就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维修。笔者认为,政府列为文保单位的宗祠,根据损坏情况,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应该拨专项维修款。而宗祠的保护维修,也要走群策群力之路,家族人员中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每人集资几元,经济条件好的可多出几十、几百元,“众人拾柴火焰高”,及时筹资修复。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还有人认为宗祠公布为文物了,又不是自己的财产,何必去操这份闲心,出这份力。这是糊涂的认识。要知,留下古建筑,对增强民族自信心大有好处。它是承传历史文化宝贵财富给子孙后代的大事,不可小觑。积极的态度还是尽保护的义务,把它当成宝贵的历史实物,“但存古建筑,留与子孙读”。有的人认为把宗祠当成文物来保护,助长了“宗派”势力,担心老百姓利用它来搞宗派活动,影响安定团结,社会治安问题因此还要增多。这是片面的理解保护和抢救文物,因为对古建筑的保护是利在千秋的事业,至于“可能助长了宗派势力,影响社会治安”,这与保护古建筑是两码事。社会的长治久安,靠的是民族的团结,靠的是每个公民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法纪。即便有人利用宗祠搞宗派,搞违反国法和破坏正常秩序的事,可以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该绳之以法的就绳之以法。搞宗派不是非要在宗祠进行,又何必把保护宗祠与搞宗派活动联系在一起来对待呢?还有,对于宗祠的维修,必须坚持文物维修“修旧如旧”的原则。不能为了美观,就把古建筑当成现代建筑来修复,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墙外封磁砖,再写上诸如“民族团结”等标语口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不是保护了宗祠,而是矫柔造作,毁损了古建筑的存在价值。
保护好天柱的宗祠及其宗祠文化,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认为,保护好宗祠可以将它用作当地民众的公益活动场所,作为老年活动室、青年阅览室、排练和演出文艺节目的场地。让宗祠发挥其社会功效,这是做好事,应该提倡。另外,利用参观宗祠,观察其精美的构造形式和雕塑、彩绘,学习和借鉴其优美艺术,了解其历史渊源,对于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民族文化大有裨益。正因如此,我们不能忽视古建筑(宗祠)的保护,地方财政应纳入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收入增长而增加。这不是哪个单位的事,是全社会的事,是大家都应该去做的好事。保护古建筑,保护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宗祠,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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