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兵先生的《文化遗产学:试说一门新兴学科的雏形》(载《中国文物报》2003年5月30日)一文,说出了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人心中的一个美好愿望。这个愿望基于如下的事实判断:围绕或伴随“文化遗产”这个概念而引发的在观念、行为、制度、管理、伦理诸方面的变化,正实实在在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正在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并且需要提升到当代国策和文化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审视;由此反应到学术研究领域,将催生出一门相应的学科,或可名为“文化遗产学”。故而,笔者想在傅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讨论,希望将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引向深入。
一、未来的“文化遗产学”应该是一门涵盖面甚广、学科交叉性很强的学问。
我们试图构建的“文化遗产学”,很难简单地定位于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而是兼融这三个层面的若干内涵特点为一体。举例来说,当人们关注文化遗产本体的时候,必须深入挖掘包涵其中的“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参见《大不列颠百科全书》“humanities”词条),或加以“综合和欣赏”(参见伯纳德·巴伯:《科学和社会秩序》,三联书店),这就属于人文学科的内容。当人们关注文化遗产事业的时候,则需将其置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之中进行探讨,那就体现出社会科学的取向。而当人们从管理的角度思考和解决有关文化遗产的种种问题时,则又进入了管理科学。自然,运用技术手段来研究和保护文化遗产,强调文理结合,也已成为趋势。因此,未来的“文化遗产学”涵盖面甚广,交叉性很强,这是它的学科特点之一。
正鉴于此,笔者认为傅文将“文化遗产学”界说为“职业性学科”,或“实践性、管理性和经营性的科学”,似可商榷。文化遗产的问题固然有很强的行业(职业)色彩,但由于文化遗产是属于全民的资源,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