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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利用名人故居要多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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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常见媒体报道,各地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中纷纷将名人故居修缮并开辟成旅游景点对外开放;一些已向社会开放的名人故居观众稀少,展览单调,应改变保护理念等。这些报道代表着一种社会倾向,似乎名人故居向社会开放才算是最好的利用,名人故居门前应该像名胜景点一样游人不断才是。笔者有不同的认识。
每座名人故居蕴涵的人文价值各不相同,需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保护,只有适当、合理的利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名人故居在建设当代先进文化中的教育作用。随着近几年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名人故居、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纷纷成为各地开发的目标,出现了一哄而上的现象。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内,一些影响老城改造的名人故居被拆除,被保留下来的故居修缮后多数是采取向社会开放一种利用途径,从而使这些故居面临着因盲目开发、不合理利用而导致的生存危机。据笔者了解,目前“开门迎客”的除少数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地理位置优越、庭院精巧别致的名人故居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外,绝大多数名人故居门票收入并不乐观,困难重重,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如北京是我国聚集名人故居最多、影响最大的城市,在众多浏览名胜古迹的人群中,参观名人故居的寥若晨星。据报载,徐悲鸿纪念馆参观者月流量淡季三千人左右,旺季也就五六千人。宋庆龄、茅盾、鲁迅等名人故居参观者也很少。一代文豪郭沫若先生的故居虽对外开放,门票收入并不能保障维修资金,其女被迫将珍藏的傅抱石先生的名画拿出来拍卖,以解修缮资金匮乏之急。在广州、上海、南京等地,大多数已开放的名人故居都面临着活动、修缮经费缺乏、观者稀少等问题。由此可见,名人故居的人文价值高不等于能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有选择地开放部分名人故居是可以的,盲目地将开放作为保护、利用名人故居的重要措施是不可取的,依靠开发名人故居促旅游业发展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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