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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居一经开放,就决定了其在社会中享有独特位置,向人们传播着一种特殊的人文信息,是人们享受名人精神财富的理想场所。故居管理者要紧紧围绕着名人、故居作文章,加强宣传,经常举办一些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更多的人群参观故居。但是,名人故居不同于博物馆、展览馆,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都以宣传名人思想精神为出发点,“万变不离其宗”,吸引的肯定是一些特殊的观者群体,不能企望它像一些名胜古迹景点一样每日门庭若市,也不能以每年举办活动多少、观众多寡作为评判一座名人故居保护好坏的标准。故居管理者要不断加强对故居的保护与宣传,新闻媒体亦应多对这些名人故居的特殊定位给予肯定,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参观故居,陶冶情操,丰富精神生活。
从目前我国名人故居的规模、建筑风格等因素看,一些规模较大或建筑形式非常独特的名人故居适合开发成旅游景观。如杭州清代巨商胡雪岩故居,占地面积10余亩,故居建筑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修复开放两年来游人如织,成为当地的一大新景观。一些濒临风景名胜区的故居,也可以修复作为景区的一处景点对外开放。但大多数名人故居坐落于老城区的街巷民里,建筑形式与其所生活时代的民居并无大异,曲径通幽,交通不便,游人难免稀少。笔者认为,对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一些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故居可以改建为纪念馆、纪念地、研究学会等,举办与名人有关的展览、学术讲座等活动,吸引一批研究学者群体;一些位于居民小区内的名人故居,可以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将其建成针对不同层面读者的图书馆、阅览室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也可供游人参观、休息、阅读;一些位于老城观光旅游区的故居,可以在室内进行适当改造供居民居住,居民可以搞一些经营活动。如云南丽江古城、安徽宏村古民居村落,游人自由出入,参观游览与居民生活两不误。或者,将一些名人故居进行修缮后由原住户居住,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住户不得随意改变故居的外貌、内部结构等,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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