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艳从建国初期的城市功能分区模式到后来的分散集团模式,北京的城市规划建设经历了一个演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物保护一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如何协调传统和现代的矛盾?如何保护北京的城市个性?人们在积极地探索。日前,本报记者就文物保护与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关系问题采访了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单局长,您到国家文物局任职以前曾先后在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担任过领导职务,对北京市的城市规划是很了解的,您认为北京在城市规划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北京市每年竣工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这一发展阶段将对北京城市形态产生深刻的影响,所以当前研究城市形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制定和实施北京的城市规划首先应考虑三个主要因素:
一是城市性质。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的*、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历史文化名城。这是北京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独具特色的个性,所以在制定城市规划时要突出它的城市性质和城市功能。
其次是城市规模。控制城市规模,一直是北京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究竟控制多少?要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受环境和地形的影响,北京的土地资源、水资源不很充足。城市规划对北京市的城市规模,包括用地规模、人口规模、用水规模、建筑规模等指标都应有所控制。
第三要考虑城市布局。北京市的城市布局既要结合北京的地理特点,又要结合北京的古都特色来进行规划。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这是北京的城市布局中不能回避的重大问题。北京已经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最早是西周时期的蓟和燕,以后秦汉隋唐等各朝代都曾在这里建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