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8月1日,该《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舒小峰坦言“立法难,执法更难。要把《管理办法》落到实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保护好长城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7月29日上午,几位长城专家聚首北京市文物局,就《管理办法》的公布及实施等问题畅谈了各自的看法。
这是长城保护的一个里程碑
罗哲文(中国文物学会会长)
长城上下两千年,纵横十万里,具有特殊的地位。长城体量大,范围大,可算是世界上最大的文物了。它的布局、建筑、地质环境的确和别的文物不一样,情况复杂,需要进行特殊的保护,制定一个专门的法规保护长城非常重要。全国范围内的长城,各个朝代的都有,从春秋战国到唐宋元明清,其中明长城是最重要的,而明长城最精华的部分在北京,其防御工事,建筑结构最为齐全,价值也最为突出。所以北京市政府为此制定专项法规来保护是件很好的事,不久前七部委联合发布了保护长城的通知,我觉得挺好。《管理条例》的实施,对长城保护,对文物保护将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这一举措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我想,在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认真执行落实《管理办法》,长城是能保护好的。我有一个观点,长城保护历时50多年来总的来说还是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管理条例》的出台也是我们多年来工作积累的一个成果,我认为这是长城保护的一个里程碑。
明确了长城的保护对象,很好
黄景略(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
《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长城保护的地方性规章法规,在全国开了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