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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的历史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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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建筑,都是经过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的。自然界的侵袭、人为的损伤和社会的发展变革,不可避免的要给古建筑造成一些损伤、残坏乃至坍塌,对于这些情况历史上常以重修或补葺的方法使之延续。我们常常在一群、一组或一座古建筑上看到几个不同时代的布局、殿宇、构件、做法和附属文物,这种变迁是历史造成的。虽然不是该古建筑创建或重建时的原状,但却是经过相当长历史阶段保留至今的状况。这种状况多数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可以视作原状保存,不应随意拆除或改动。但也有少数古建筑,历史上的添建和修补是极为拙劣的,影响或贬低了该建筑的环境、风貌和三大价值,应予恢复原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的判定,一定要采取慎重态度,既要有现场勘察研究记录,又要有科学资料作依据,经过反复分析研究乃至专家们论证后确定。切不可粗心大意,一挥而就,以免造成有价值文物的损害。
对于古建筑的原状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古建筑多已有数百年或上千年高龄,保留至今者多是年久失修,墙败垣颓,椽折瓦损,这种状况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面貌,就是“原状”。这完全是一种误解。事实上这里所指的历史变迁后遗留下来的面貌,是与创建或重建的原状相对而言的。具体地说,就是针对保护和修缮古建筑时不要轻易地改变后补部分,不要轻率地恢复创建或重建时的原状而提出的。历史遗留下来的面貌,应该是一座虽经修补但仍然是完整而安全的,具有显著时代特征和三大价值的古建筑。以木结构单体建筑为例,它的形制是台基上立木柱,柱上施兰普、斗拱和梁架,构成承负屋顶荷重的骨架,其上覆盖瓦顶,装置脊兽,周设墙壁,安装门窗。各个部分务必符合建筑科学的要求,骨架部分尤应符合结构力学原理,如此,才能达到坚固耐久,长期保存,供人们安全使用、欣赏和参观。如果建筑的某一部分残坏,必然不能保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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