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是专业人员,用文字、图表、摄影材料照片、幻灯、电影胶片、录相、拓片、摹本、计算机磁盘等形式,对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进行的科学、准确、翔实的记录。记录档案内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保护状况、保护现状、工作状况、管理情况等内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记录档案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人事档案”。
下面就记录档案及其信息化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工作略谈一点看法。
一、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重要性
记录档案是文物保护单位价值的载体,真实、详细的记录档案在传递历史信息方面与实物遗存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其一,在评估价值时,是判断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变迁和现存实物年代的重要依据;其二,在制订保护规划时,是了解文物保护单位地面原状、地下遗存、环境变迁,以及管理条件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资料;其三,在设计保护工程方案时,是分析形成实物现存状态各种原因的基本论据;其四,在管理事务中,在解决历史上遗留的有关地界、产权、经济、功能等争议中可以提供必要的证据,同时也有助于处理现实中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某些矛盾;其五,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信息化管理以后,对增强自身的保护和宣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在文物工作中的作用
以河北省近40余年文物工作的历程,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在文物维修、考古研究、打击文物犯罪、处理民事纠纷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面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历史描述和测绘资料,是对地面文物进行维修保护的最基础的资料。河北省向国家和省财政上报的维修项目,其工程设计方案都以记录档案资料为依据。考古研究工作正是通过地下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中历史记录和调查记录等原始资料,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