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深刻地分析了文物工作应当遵循的规律和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从此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文物工作的方针原则不应该再有什么争论了,应该做的是全面、完整、准确、深刻地理解这一方针,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长期以来,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文物保护总是被挂在口头上,文物界以外的人是这样,而在文博系统内,由于职业分工原因,真正从事保护或者在观念上正确地认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与保护的内在关系的也不多。不管是科研还是展览,大家总是习惯于从分工的角度、从用的角度来看文物:文物就是解释科学问题的资料,就是展品,对文物中包含的更丰富的价值、意义缺乏深刻的思考。当然啦,文物工作中的分工是必要的,但是这个方针和保护的观念是整体的,至多是从职业的角度注意到在利用的过程中不出问题。
其实,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是一对永恒的孪生姐妹,也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凡是与文物有关的事情,都必然涉及到如何保证文物安全,如何保护,如何使文物及其携带的价值、意义在不同人包括不同代际的人之间传播与共享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保护理解为是张三李四的工作,我是一个考古学家,我是一个博物馆办展览的,我是一个古建筑专家,我是从事旅游开发的,这保护和我没有关系。在社会分工充分细化的时代,我们有幸作为和文化遗产打交道的专业工作者,应该从一个整体和较高的层次上来认识自己工作的性质;任何与文物相关的事情,都应当考虑到保护、共享与传承这个前提。
总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不仅是文物保护从业者和文物工作者的方针,也是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在处理文化遗产问题时的共同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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