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内蒙古文化厅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准备维修位于呼和浩特北垣街清代绥远城城墙。同时,还将发动呼和浩特新城区的居民及有关单位,对维修城墙所需的旧城砖进行征集,以推动此项工作。
清代绥远城墙遗址,现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清乾隆二年,共计残存698米,城高6.3米,底宽10米,顶宽8米,全部使用青砖砌筑,十分雄伟壮观,是呼和浩特至北京铁路沿线的重要景观,也是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的历史见证。据历史文献所记:清雍正、乾隆时期,为了拱卫京师,加强北部边疆的防御,保护草原丝绸古道的安全,经清政府下令,调集工匠修筑了绥远城,城墙总长1960丈,共有城门4座,桥梁4座,护城河9里13步,钟楼、鼓楼、将军衙署、驻防官兵营房等建筑以及大街27条、小巷26条、寺院、庙宇等许多遗存。
经过历史变迁,这座古城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保护文物,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在2003年之初,内蒙古文化厅决定先对绥远城东、北两段城墙加以保护维护。
此次计划修缮600余米残墙,维修马面(防御工事)4座,修复角楼1座、哨卡4座,女儿墙1000余米和射箭城垛等古代防御体系,再现呼和浩特塞外名城的旧貌。整个维修工程总计预算约600万元,在2003年年内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受内蒙古文化厅的委托,呼和浩特市文物古建筑管理处的专家学者,已组成施工技术班子,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实测和设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希望以这次维修城墙为契机,在全区及呼和浩特市新城、旧城等地,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文物保护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文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