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市场导向与遗产单位管理的关系
遗产服务进入消费市场,由此对遗产管理体制产生的影响是必然的。这种影响可概称为“市场导向”或“市场化”。这一点在高度重视遗产服务的发达国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发达国家的遗产管理受市场导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遗产单位除遗产管理的传统使命外,增添了“传播communication使命,着眼于向社会提供文化与精神消费服务。遗产单位的经费保障无论是来自自身经营收入,还是来自各种不同来源的资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使命完成的优劣程度。遗产单位将对传统结构进行增删与整合,使机构设置、部门关系、人员配置、资金安排等,都要有助于确保“传播”使命的完成。
遗产单位不是采取“坐以待客”的被动的经销方式,而是采取积极适应各种消费需求的主动方式,因而在遗产单位的传统服务技术中大量引入市场营销技术。
引入经济标准来评估遗产服务的经营效果。这一经济标准被概括为“3E”:Economy即节省,Efficiency即效率,Effectiveness即效果,换言之,“3E”是指钱花得少,花得得当,花得聪明。
这些可视为市场导向对遗产管理的正面影响。
我国遗产管理在受市场导向影响方面还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是,单纯的市场导向会干扰遗产管理的特殊性质;其二是,在市场导向应当发挥作用的地方,它仍未发挥作用。
首先,应当关注遗产管理的特殊性,即保护优先、非赢利性质、文化价值导向、全面职能。单纯的市场导向,往往会破坏或有损这四项。在我国具有旅游价值的遗产区内,旅游界有一种提法“在保证资源主体不受损坏和社会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让市场来推动旅游景区即遗产区,本文注的开发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