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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哲文谈古建_古建维修不排斥新材料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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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桂香 整理 古建筑维修要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结构、材料和工艺,但并不排除新材料和新技术的使用。相反,只要使用得当,新材料和新技术的使用能更多更好地保护原状,更有利于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技术的保存。但是我们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时必须明确,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不是替换原材料、改变原结构原工艺,而是为了补强或加固原材料、原结构,是为了更有利于原工艺技术的操作,也就是更有利于原来的古建筑价值的保存。在木构建筑的维修工程中,常常会遇到大梁或柱子等构件糟朽、劈裂的情况。修缮时是以旧换新,还是想办法保存原有的构件,需要认真地考虑。例如山西五台唐代南禅寺大殿的修复工程,大殿的屋顶、椽望都按唐代法式复原了,更换了糟朽而且尺度不符原状的构件。殿内一根大梁已经弯曲下垂,不堪负荷,若是新换一根又省事又简单。但这根大梁不仅有1000多年的历史,而且梁上有唐代题记,是这一建筑断定年代的重要依据,于是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把它加固补强,把它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我认为这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说明了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不是代替原材料而是为了更多更好地保存原材料。在砖石结构和石窟保护工程中,多年来钢钎杆件、环氧树脂等配剂用于砖石建筑、石窟崖壁的粘结加固和灌注填充的办法,如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河南龙门石窟的崖体加固、溶洞缝隙填充工程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使用环氧树脂也必须慎重,因其一经用上就很难改正了。
钢、铁、铜、锡等金属材料是古建筑加固的传统材料,在我国古建筑的实物中经常可以看到。如用于木结构梁柱劈裂加固的铁箍,梁柱拔榫加固的铁扒锯、铁拉扯,梁头榫卯加固的铁托垫等等,其效果都非常显著。金属材料加固的最大优点,是它不改变原来材料的本质,而只是作为附加的东西;也不改变原结构的性能,只是起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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