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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虫剂与害虫抗药性——文物保护工作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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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虫防治是有机质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广大文物保管人员通过在有机质地文物库房和展室中投放一些防虫剂,取得明显的防治效果。但近年来,许多文博单位的保管人员发现,长期使用的某种药剂的防虫效力逐渐下降,于是不断加大投药剂量,但收效甚微,虫害问题仍时有发生,甚至发现害虫就在防虫剂上面悠闲活动的情况。
这是由于害虫对防虫剂产生了抗药性所致。一般指对某种药剂原来敏感的微生物或昆虫,经非致死浓度作用一段时间后,对该药产生更大的抵抗力。换言之,“抗药性”是指在长期使用某种药剂之后,微生物或昆虫对该药剂的抵抗力较原来正常情况下有明显增加的现象。害虫“抗药性”产生的原因是害虫在药剂选择压力(对防虫剂而言,通常是指常压)之下,大量敏感个体逃逸而去,留下抗药力较强的个体,受到反复“锻炼”,经过适应和变异等生理过程,形成了抗药种群。害虫“抗药性”本质上是害虫对环境适应的一种反应,是长期连续使用一种药剂的必然结果。这种性质往往可以传至它们的后代。如果某种防虫剂在某些库房中连续使用了数十年,害虫自然会对其产生抗药性。使用害虫已经产生抗药性的防虫剂,弊病有三:首先是文物的安全没有保障。凡投放防虫剂的地方都是因为存在着害虫隐患,由于抗药性导致药剂失效,对害虫则没有防范作用,对文物也起不到保护效果,使文物仍处于害虫的威胁之中。其次是污染环境,工作人员健康受到毫无价值的影响。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在文物保护领域使用的哪一种防虫剂对人是没有影响的,只不过影响大小有别而已。由于药效降低而加大投放剂量时,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危害更大。再次是浪费资金。出于文物保护的需要,许多单位每年都要使用为数不少的防虫剂。从购买到应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由于药剂失效而使这些投入白白地浪费掉。
既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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