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只有文物保护法,没有文化保护法。文化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民间文化。故而,皇家和宗教的事物多在保护之列,民间事物统统被撇在保护之外,自生自灭,处于无奈。
比如民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于是,在大规模的“城改”中,无论是城市的历史街区,还是乡镇中的古老民居,都受到空前的损害与涤荡。它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令人关切的文化焦点。一个无法坐视又无法解决的大难题。而且事情很紧迫,传统民居正在大片大片地消失。
解决难题的开头,应是有人出来实际做一做,试一试。现在,山西晋中有一位叫耿彦波的人,他做出两个试验品,叫我们来品鉴和评议。他在灵石县当县长时,先修复了已然闻名全国的“王家大院”。现在到榆次市当市委书记,又修复一个更大规模的“常家庄园——晋商文化博物馆”。
耿彦波幸运的是,他为官任职的地方都遗存着大片的古老民居。晋中多儒商,儒商殷富,重视家居,故其建筑规模大,形制繁复,精雕细刻,华贵又儒雅,应为我国民居中的上品。而且此地老百姓颇有些文化品味;虽然在晋商败落之后,这些建筑大多落入“寻常百姓家”,但百姓们都很爱惜,决不随意破坏,因而建筑保存程度较好。
晋中的文化幸运的则是,这位“地方官”耿彦波很识货,能从过往岁月的遗物中识得文化的意义以及未来的价值,还有很好的文化鉴赏力,从中看得出历史的美感。这样的官员实在难得。
他的方式是,先请专家们制定修复规划。然后把老百姓从中请出来。动迁之后,绝不是大兴土木除旧更新,而是分门别类地进行修复:
一、对保存尚好的民居,加以精心修复。修复的原则是整旧如旧,木质部分绝不涂漆加彩,以保持历史的时间感和岁月的苍桑感。
二、对残损的民居进行修补,但不使用新材料。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