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五年的筹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终于进入了最关键的阶段。10月25日下午,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常委会组*员分组审议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与会人员分6组进行审议,李鹏委员长参加了第二组的审议。国家文物局张文彬局长在第二组听取意见,其他各司、处的负责人和《文物保护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分别到各小组听取意见。
国家文物局自1996年下半年开始《文物保护法》修订的相关工作,这几年中全国人大的相关部门也组织了多次《文物保护法》执法调研。调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为这次草案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审议中,许多委员表示,尽管《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但草案的质量非常高,超出了一般的法律修正草案。在草案总则的第四条中将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法律固定下来,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好评。
参加审议的委员中,有不少人参加过《文物保护法》的执法调研,他们曾赴湖南、河南、江苏等地考察,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文物部门进行过多次座谈,对文物保护状况有切身体会,因此他们的发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围绕草案的修订,委员们就当前文物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要重视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委员们认为,基本建设对文物保护的冲击已成为文物被破坏的第一号杀手。近几年文物遭“人为破坏”和“建设性破坏”的情况非常严重,其中政府部门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视文物保护的事例时有发生;权大于法,以权压法,法人违法的现象十分普遍;片面把文物作为旅游产品和资源,重开发,轻保护的状况也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