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修缮,是为了古建筑的稳固、不坍塌,但不能复新,最起码应保持古建的“旧衣裳”,倘若剥去旧衣换新衣,那岂不是连古、连旧、连古代遗风一起剥去了。
笔者主持三次古建修缮,坚持修旧如旧的维修原则,但也犯了一定的错误。1985年维修仲子庙(始建于唐开元七年,现为明代建筑风貌),当时上级文物单位坚持将庙顶琉璃瓦、檐椽、飞子、斗拱、望板、挡风板、四壁全部更新,并将斗拱、挡风板全部彩绘。当时有许多同志认为这才是修缮、修复,真是焕然一新,一改旧貌。笔者人微言轻,暗自嗟叹。
1995年笔者主持修缮伏羲庙,就接受了以前的教训,坚持修旧如旧的维修原则。伏羲庙是山东省文保单位,又是北宋熙宁七年的建筑框架,斗拱有金代的、元代的、明代的,大脊、琉璃瓦均属明代。对这一处十分鲜见的宋金建筑,绝不能轻易更新换件,虽然此庙自抗战之前至今未经大修,斗拱、望板、挡风板腐朽严重,为了保留旧件,保持旧风,我们将斗拱、挡风板的残损部位以新木补之,但不更换旧件,最后用桐油刷三遍,亦不彩绘。筒瓦、猫头瓦、滴水瓦,破几个,换几个,依旧让它穿着“旧衣裳”,向人们展示着它饱经风霜、历尽沧桑的古朴风貌。
窃以为,不论古建筑的屋面、四壁之类的大面积,还是斗拱、升子之类的小局部,一定要切记这是中华文明中传统的建筑工艺,不能轻易改变。忠实地保持古代建筑工艺,保持古代的时代特征,也能使传统工艺流传下去,为子孙后代研究古代工艺保存“标本”,成为教育后人的教材。应该记住这么一句话:修,是为了保,而不是为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