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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修清史的编纂问题——“一年来若干学术问题讨论综述·历史学”(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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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修清史的编纂问题
中国的史学传统源远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有重修清史的设想,但一直没能付诸实施。跨人新世纪,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项文化学术工程,预期十年内完成的清史纂修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经过充分准备,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先后在北京、大连、上海、广州等地,主持召开多次研讨会,各地学者围绕着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切磋交流,同时又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1.关于新修清史宜采用何种体裁
中国有着深厚的修史传统和可资借鉴的多种体裁.历代正史即习称“二十四史”的编撰体裁,都采用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体或称纪传表志体.但各个历史时期撰成的正史,也往往因反映不同时代的特点,在局部范围内有所革新,如班固的《汉书》变司马迁的通史体裁为断代史体裁;陈寿的《三国志》分设魏书、蜀书、吴书三大部分,以魏书的几篇帝纪作为提挈这一时期史事的总纲,又在蜀书和吴书中保留蜀汉和吴国的纪年.正史之外,则有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体裁。晚清西学输入后,又有章节体史书出现。当代修清史,取何种体裁为宜,学者们讨论热烈。
有的学者主张基本承袭传统纪传体,再对之加以改造。使新修的清史成为继“二十四史”之后的又一部正史.有的学者还认为,除了采用纪传本之外,同时辅以其他体例,集历代修史体例之大成.因纪传体不仅是中国史学的独特传统、中国史学特色,而且此体例能最大限度地包容一代王朝历史的方方面面的信息,准确地记述史实。在记传体的基础上,同时要辅以其他体例,具体设置上,要有清史概说、清朝通史、清史编年、列传、志、图表等。
有的学者则主张摒弃原来的纪传体。采用新的章节体。也有学者主张新的章节体既要对以往的史书体裁辩证地继承。又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对传统史书体裁进行改造,形成一种新的综合体,力求较全面地反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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