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率先出现的一门新学科,它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历史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既有和谐共生的一面,也有紧张对抗的一面,而后者往往倍受环境史学家的青睐。自然灾害因此而成为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对人类来说,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因不可抗拒或难以预测的自然因素(诸如火山、地震、干旱、洪涝、沙尘暴、泥石流、虫灾、瘟疫等)或人为因素(诸如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等)引起自然变异,从而导致严重损害或危及人类生命、健康、财产和栖息环境的祸害。自然灾害往往是天灾与人祸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在环境史学家看来,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的历史,是自然被改造和被破坏的历史,是人类不断自食苦果和需要自我反省的历史。因此,大量环境史著作都是以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人类与自然关系恶化的极端表现形式——作为主题,以警醒自诩为“自然主宰”的人类,并倡导环保意识和生态伦理。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往往是环境史学家要着力探讨的方面。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胜枚举,比如美国环境史学家特德·斯坦伯格在2000年就出版了一部名为《上帝的行动:美国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的历史》的著作。
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灾害问题就一直存在,这可以从神话传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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