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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历史主义

    Moraze)一代成熟起来,其影响遍及欧洲。英国以纳米尔(L·B·Namier)为代表的传统史学在五十年代式微,新出版的鲁德(G·F·E·Rude)、霍布斯鲍姆(E·J·HobsbaWn)、拉斯勒特(p·Laslett)、汤普逊(E·P·Thompson)等著作都有明显的法国学派色彩。在德国,历史主义的抵抗最强,但年鉴学派思想“经过别具特色的改造”也影响到席德尔(Th·Schieder)尤其是伯梅(H·Bohme)、韦勒(H·U·Wehler)等新一代史学家。

    《趋势》详述了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人口学等对史学新发展的作用。经济学是最早成为科学的,也是对新史学“唯一作出最大贡献”的社会科学。按《趋势》说法,直到二十年代,经济学和史学的发展是背道而驰的。经济学要求建立不受时代和国别限制的普遍理论体系;史学则困于历史主义,着重于一个时代个别国家的研究。三十年代经济危机以后,经济学转入宏观经济和经济周期的研究。五十年代又转入经济发展和长期性增长的研究,这就必须重视历史,导致经济学和史学的重新结合。

    《趋势》着重介绍和高度评价的两种“新史学”即计量史学和年鉴学派,实际都是经济史。这两个学派读者比较熟悉,我在《方法论》一文中也谈过。[2]②到八十年代,计量史学似已渡过它的黄金时代,批评迭起。年鉴学派仍盛,但其向心理学因素倾斜,也遭到一些物议。同时,出现另一种“新经济史”,即以诺斯D·C·North为首的新制度学派。该派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个人、企业、国家都谋求收益最大化,而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交换关系。国家给个人、企业设定产权,来交换后者提供的税赋,为此订立契约性的规则,即制度。经济史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制度的长期变迁。但是,制度变迁要能降低“交易费用”才能引起经济增长,否则制度无效,经济停滞或衰退。交易费用包括设定产权和执行制度的费用以及信息、商务费用,是导致经济盛衰的基本因素,此外,该派还把伦理、道德规范作为保证制度执行的因素。[3]①

    二 什么是历史主义?

    西方所谓历史主义,尽管评论众多,并无确切定义。[4]②我以为,它实际是18世纪末西方近代史学从神学、哲学、文学中分离出来后逐步形成的一些原则。它仍带有“文史哲”的着重事件描述和直观的思想方法,强调历史世界(Writ als Geschichte)与自然世界(Weltals Natur)之不同。据说,历史主义(Historismus)一词最早是德国人评介维科(G·B·Vico)的1725年的著作[5]③时所用。维科认为历史是循环进化的,但一国的观念、制度、价值观完全受自己历史发展所决定。被称为西方“近代史学之父”的兰克(L·Ranke,1795—1886)可称为第一个历史主义者。他写有德、奥、法、英历史,但每国只写其某主要事件,有类“纪事本末”。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其个性,代表一种个别的精神,而无共同的历史可言。其后德国著名史学家如特洛奇(E·Troeltsch)、迈纳克(F·Meinecke)等,并在方法论上强调历史是不可重复的,历史事物具有单一性和相对性,不能象自然科学那样用普遍规律或模式进行推理研究。特洛奇强调直觉方法,迈纳克更重视思想史研究。这就形成了德国历史主义学派。

    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历史主义传播到各地。法国史学家孟德(G·Mond)来德国学习,后于 1876年创办《历史评论》(Revehistorique)。法国的米歇莱(J·Micheled)、英国的斯塔布(W·Stubbs)都用德国学派方法写法国、英国中世纪史。俄国的罗斯托维季耶夫(M·I·Rostovtzeff)也到德国学习,成为古代史专家。美国阿达姆(H·B·Adams)于1884年创建美国史学会,引进德国史学思想,他的学生图诺(F·J·Turner)创立进步学派(pro-gressive school),成为美国的历史主义学派。

    19世纪末出版班海姆的《历史方法论》、朗格卢瓦与塞纽博斯的《历史研究导论》。这种“史学手册”性质的书将历史主义概念系统化,译文流行各国,成为传播历史主义的重要工具。[6]④

    讲到经济史,那又是与19世纪四十年代以李斯特(F·List)为先导,由罗雪尔(W·G·F·Roscher)创立的、七十年代经施穆勒(G·Schmoller)等人发展了的经济学中的德国历史学派分不开的。这个学派反对英国古典经济学建立永恒的普遍的经济理论的企图及其抽象演绎方法,主张根据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性研究具体的经济政策。象国民经济有机体、经济发展阶段论、历史法学方法、历史语言学方法、各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和经济理论的相对性等观点和方法,都是这个学派提出的,也成为史学中历史主义的部分内容。这个学派的希尔德布兰德(B·Hildebrand)、克纳普(G·F·Knapp)、布伦塔诺(L’Brentano)原来都是史学家,施穆勒、毕雪(L·Bhcher)是著名的经济史学家。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阿施莱(W·J·Ashley)、坎宁翰(W·Cunningham)也都具有历史主义观点。

    1883年,经济学中奥地利学派创始人门格尔(C·C·Menger)的书中批评德国历史学派缺乏理论分析,指出历史方法不能用于经济理论的研究。施穆勒为文反驳,引起一场争论,史称“方法论论争”,断续达20年。1904年,韦贝尔(M·Weber)为文批”评德国历史学派将伦理道德范畴应用于经济学,是在科学中掺入主观价值判断。施穆勒为文反驳,又引起一场争论,史称“价值判断论争”。其后,桑巴特(W·Sombart)和布伦塔诺接受了韦贝尔的观点,认为经济学不应作价值判断,成为经济学中德国历史学派瓦解的原因之一。[7]①但在史学中,价值判断传统保留下来。不过,这时的历史主义已摆脱早期神学的残余,接受了实证主义观点。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史学家,除马克思主义者外,大都变成“爱国主义者”和主战派,各为本国、本阵营的“特殊性”辩护,而这也是战后历史主义转见强盛的原因之一。这以后情况,已见前引《趋势》一书的分析。现我再据《趋势》所述三十至五十年代对历史主义的批评,将所谓历史主义的特征归纳为下列五项。

    一、历史主义的史学是叙述式的,缺乏分析。又常是事件和史例的罗列,或用单线因果关系将它们联系起来,而缺乏整体性、结构性的研究。

    二、历史主义者强调历史事件、人物和国家的特殊性和个性,而不去研究一般模式和存在于过去的普遍规律,因而其解释是个别的和相对主义的。

    三、历史主义者在考察史料时采用归纳法和实证论,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不能在逻辑上肯定认识的真实性。他们在解释史料和做判断时,由于缺乏公理原则和强调个性,就主要凭史学家的主观推理和直觉。这两者都背离科学。

    四、历史主义者或是根据伦理、道德取向来评议是非、臧否人物;或是认为一切是受时间、地点和历史环境决定,无绝对的善恶。两者都是不可取的。

    五、历史主义者脱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研究历史,认为历史学的唯一目的是真实地再现和理解过去。这就造成史学家为研究过去而研究过去的心态,养成埋头繁琐探索,穷究细枝末节的职业作风。

    须说明的是,不是每个被称为历史主义者的史学家都具备这五个特征,他们往往还批判其中某些观点,或者根本不承认有所谓历史主义存在。

    三 哲学、逻辑、科学

    总看上述历史主义的特征,它也包含若干史学思想,但它还不是一种历史哲学,而基本上属于方法论。

    我们所称历史哲学是指一种世界观、历史观或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照《趋势》说,酉方自黑格尔以后,称得上历史哲学的只有两家,即马克思和汤因比。汤因比的《历史研究》在二次大战后曾风靡一时,但“今天……这部著作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逝”。[8]②今天,马克思主义是“唯一的历史哲学”;“当代著名历史学家,甚至包括对马克思的分析抱有不同见解的历史学家,无一例外地交口称誉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对他们产生的巨大影响,启发了他们的创造力”。③我们还可补充年鉴学派奠基人费弗尔的话:“任何一个历史学家,即使从来没有读过一句马克思的著作,……也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思考和理解事实和例证。”[9]④

    尽管如此,恩格斯说广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10]①列宁说:“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是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说明历史的方法。”[11]②我在《方法论》一文中也是把它列为方法论。对于历史主义者的世界观、历史观,我也是作方法论看待。

    前已提到,原来德国历史主义者严格区别自然世界和历史世界,这种世界观比之中国传统史学的“究天人之际”的思想已逊一筹。进而他们认为自然事物是永恒的、可重复的,有普遍规律,而史学所考察的是个别的,“一次如此的东西”,没有普遍规律。这种看法与新康德主义一致,但新康德主义晚出,很难说谁影响谁。汤因比说,这种“无法则”的历史观是对中世纪按“神的法则”写历史的反动。[12]③这话有道理;在当时,“无法则”有其进步作用。但到20世纪,仍坚持这种观点,就没道理了。因为历史哲学,从维科、黑格尔到马克思、汤因比,都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照《趋势》的说法是:“历史学家摒弃了历史哲学。”[13]④它是讲三十至五十年代,这是对的。这一代的西方史学家,除马克思主义者外,只是埋头治史,确实是不考虑什么哲学了。

    但哲学却找上门来。原来西方哲学一向重视逻辑,尤其三十年代逻辑实证主义盛行以来,逻辑成为哲学的同义语。近年流行的一本《经济学方法论》,一上来就把它定义为“经济学所运用的科学哲学”。[14]⑤“科学哲学”实指逻辑方法,符合这种逻辑方法的理论才是科学。三十至五十年代对历史主义的批判大部分是围绕着历史主义的逻辑方法是否科学这个问题进行的。
    历史研究主要用归纳法。这并不限于历史主义者,而是其工作性质使然——必须从分散的零星的史料人手。归纳法,按其创始人培根所说是:“从感性与特殊事物中把较低级的公理引伸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才达到最普遍的公理。”[15]⑥我在《方法论》一文中说,这“最后”一步“已是哲学家的事,历史研究毋需走那么远”。我这话倒有历史主义味道,不过,我是实事求是的。

    归纳法是有缺点的。休漠早就指出,归纳法是建立在未来与过去相似的假定上,而这假定是靠不住的。我想应当承认这一点,史学家不是预言家,“述往事,思来者”只能提供借鉴。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除非规定范围,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虽可用概率论方法作些补救,但难用于历史。历史主义者强调个别性,固然与他们否定普遍规律有关,但也是把考察限于有限范围,避免以偏概全。-经济学,自李嘉图以来就是以演绎法为主,奥地利学派更完全用演绎法,前述1883年他们与德国历史学派的“方法论论争”,就是演绎法与归纳法之争。

    演绎比之归纳,逻辑严密。公元前的欧几里德几何学体系,就是从14条定律、公理中演绎而出。其定律如“两点间可作一直线”既无懈可击,其推论也天衣无缝,至今叹为科学奇迹。但这也只限于数学。其他自然科学也是以归纳法为主,从观察和实验中得出定律、公理。到19世纪晚期,公理、定律已成体系,同时,科学升级,所究事物往往超出实验可能,演绎法就更为重要了。史学没有一套定律、公理。史家也用演绎法,但只限于个别事物。

    四十年代,逻辑实证主义者提出一种“科学哲学”模式,即一切科学理论,必须有至少一个一般规律,有所研问题的初始或边界条件,然后推演出描述或解释;被称为亨普尔模式。历史学当然不能满足这种模式,随即引起一场争论。[16]①五十年代,波普尔发表《历史主义的贫困》。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彻底否定了归纳法,甚至否定从人们感知的资料中得出理论的可能性,认为资料“比任何理论或‘偏见’……更不可靠些”。[17]②这时历史主义真是四面楚歌。并且,按此标准,不仅史学,经济学也不是科学了。[18]③

    物极必反。到六七十年代,又有库恩一拉卡托斯的理论出现。库恩从科学史上反对逻辑实证主义,被称为“历史学派”。他认为科学发展是新旧范式(Paradigm)的更替,这种更替是革命,新旧范式是“不可通约的”,没有逻辑关系。[19]④拉卡托斯认为一种科学理论的核心部分是不能改变的,但它的辅助假设即“保护带”被证伪时是可以修改的,[20]⑤这就淡化了证伪主义。八十年代,又有被称为“新历史学派”的夏皮尔的理论出现。他反对逻辑实证主义那种“不可违背性的”假设,认为科学理论和方法论在历史上都是可以修正以至摒弃的,评价的标准也是随科学观念而改变的。[21]⑥

    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百年前,当归纳法火红、演绎法备受谴责的时候,恩格斯说:“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22]⑦现在情况翻过来了,更冕恩格斯这话的远见。我在《方法论》一文中主张“史无定法”;我讲了归纳法、演绎法,也讲了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因为每个都有该用的地方。

    逻辑结构不是科学的标准。史学能够成为科学是因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即历史哲学。但它是思想方法,不能作逻辑的前提。迄今,从一个一般规律推演历史的著作我只见到一种,即前述新制度学派的《西方世界的兴起》。它是在写历史之前先写一篇“理论”;而实际写历史时也不能完全用理论中的产权——交易费用原理来解释,要用其他因素特别是战争来说明。历史是复杂和多样性的。用一种模型、一个极终原因来阐述,无论是看不见的手或是《看得见的手》,[23]⑧都是不可能的。

    此外,还有一个历史主义备受攻击的“直觉”问题。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性的抽象维。Verstehen这个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悟”,康德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由感觉进人悟性,再由悟性达到理性。另一是指一种不连续的、跳跃式的思维,亦称Erlebins(阅历)。这在科学中是常用的。近代科学的论证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和复杂的联立方程,直觉是凭本人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跳过细节,先作出判断,再逐步去验证。象分子理论、宇宙大-理论都是先由直觉作出的。爱因斯坦说:“我相信直觉和灵感。”他说,世界体系可从许多基本定律中推导出来,但“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通路,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24]①历史研究的复杂性不亚于自然界,按照恩格斯的合力论,[25]②构成历史的“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几乎都是不可度量的,不凭直觉又怎能作出判断呢?不过,直觉的判断常是“战略性判断”,它还需要求证的。

    四 历史主义的评价

    上面我已对历史主义的主要部分,即第二节中所说历史主义五个特征的第二、三项作了评价。现再就其第一、四、五项略述己见。

    第一项:关于历史的表述问题。史学著作多是叙述式的,我以为这并不是缺点。史学就是要再现往事,叙述得好,任务已完成过半。问题是应该有分析,即中国所谓“论”。论可单独成篇,也可史论结合。中国的论从史出、以史带论等方法,未为西方注意,其实是很高明的。又我以为历史分析应以因素分析方法为主。除某些具体问题和计量分析外,不宜用模式方法,这在《方法论》一文中已详,不赘。

    史学著述以“事件”为主;这是一个史学发展问题。早期的史学大都是事件史,并主要是-事件,中外皆然;现在已经不同了。尤其是经济史,按恩格斯的启示,一切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不宜按事件叙述;我已屡言及。[26]③但是,从整个历史说,事件和个别问题的研究仍是根本的。这有点象经济学中的宏观与微观研究。宏观经济学出世不久,迅成显学;但微观理论是宏观理论的基础,研究经济学必须从微观人手。历史研究也必须认个别人手。恩格斯说:“必须先研究事物,而后才能研究过程。”[27]④个别事物研究得愈多、愈彻底,整体研究、结构分析才不致落空。

    因研究个别事物而出现的因果关系,成为历史主义的诟病。因果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是休谟所说前事为因,后事为果。这在史学上就是弄清事物的来龙去脉,是史学应有之义,一般是可以做到的。另一个是历史事物本身的因果性,那是非常复杂的。首先,因果是一种相互关系,多种事物互为因果。其次,必须承认偶然性。历史实际上是由偶然性组成的,因果或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单线联系”固然不行,普通的逻辑思维也难济事,而必须依靠辩证思维,才能略得梗概,有些事情连梗概也难说。不过,如我在《方法论》一文中所说,辩证思维是不断发展的,新的时空观以及近年来科学理论的新成就,都给它增添力量。对历史的解释是逐渐接近真理,不能穷尽真理。

    相对主义,这是历史主义的另一诟病。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的认识都是相对的。这是个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问题。从主观上说,历史主义者并不否定绝对真理。老德国历史主义者都是信心十足的。直到20世纪初阿克顿爵士主编一代巨著《剑桥近代史》时还相信他们是为未来的“终结性的历史”准备条件。[28]⑤西方史学界怀疑论和不可知论的兴起是在一次大战后,尤其是三十年代;这另有原因,不是历史主义的罪过。至于因研究个别性导致相对主义,并不改变问题的实质。经济学是研究一般性的,而熊彼特说,它“也必然会受到历史相对性的影响”,因为“我们使用的料材不能超过我们占有的材料”;并且,经济学家对“现象一般”的看法也不能超过“他们那个时代”。[29]⑥

    第四项:价值判断问题。我以为,历史研究应该有价值判断,这是史学的功能之一,也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判断标准会因时代而异,各家判断会有分歧,都可留待争呜。
    社会科学本有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两种。前者研究“是什么”,考察其运行规律,不管结局好坏。后者研究“应该是什么”,要评论良窳。前述1904年韦贝尔与德国历史学派的“价值判断论争”就是这两种研究方法的论争。这场论争无何意义,因为经济学也是有价值判断的。且不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西方,德国历史学派解体了,又有几勃伦(Th·B Veblen)创立的制度学派兴起,他们批评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被称为“历史学派的变种”。事实上,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更加注意价值判断了;新剑桥学派、新自由主义学派、新制度学派、[30]①新福利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都是讲价值判断的。

    史学要有价值判断,但不是说它只作规范研究,不作实证研究。实际上,实证研究是史学的主要方法;弄清楚“是什么”,才能作价值判断。但两者也有矛盾,即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未必就是好的,大如奴隶制的出现就是这样。最近严老(中平)-《规律性判断研究和价值性研究》[31]②提出的就是这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应该两者并存,也可说好坏并存,因为历史本来就是这样。

    被称为《历史学派宣言》的罗雪尔的《大纲》说:“历史的方法对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决不轻易地一律予以颂扬或一律予以否定。”[32]③我看这是可取的。史家应考虑历史条件的复杂性,避免绝对化。“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33]④就包含了这个意思。

    第五项:脱离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就历史写历史。这确是五十年代以前历史研究的弊病,并不限于历史主义者。这也与社会科学发展的水平有关。1980年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中美学者关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讨会,会后美方的报告中异口同声的说中方的研究脱离了社会科学。[34]⑤其实当时中方论文也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惟因“文革”刚过,只强调了阶级斗争,而社会学当时还未开禁。不过总的说,中国史学在这方面是落后了,要急起直追。

    不过,运用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也有个个别性问题。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科学,即使最一般的经济规律,如价值规律,也不能无条件地适用于任何时代或地区。恩格斯说广-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35]⑥其他社会科学也是一样,在用于历史研究时,必须注意当时当地的特点。

    作为结束,我想介绍一部经济史供读者看一下历史主义的结局。如果说人们熟悉的《剑桥欧洲经济史》尚未脱历史主义窠臼,那么,奇拉波主编的《方坦纳欧洲经济史》应当是全新的巨著了。它是由60位专家执笔,运用了七十年代社会科学各部门的研究成果。[36]⑦
    奇波拉强调历史的整体性,史学分部门研究只是为了方便,“生活不存在这种分离,有的只是历史”。该书目的是“说明近代工业的兴起”,但不只是一次技术革命,而是“建立在土地财产的基础之上”的社会转变为“以商业、制造业和自由职业为基础”的社会,是“商人和自由职业者代替了军阀和僧侣”。这都是历史的新概念,并明显受马克思主义影响,其第二章并引马克思的话作题解。

    该书运用了大量统计和图表。但奇波拉对历史进人“‘世界观机械化’的时代”深为担心。他说:“我认为把经济史分为‘新的’和‘旧的’以及‘质的’和‘量的’意义并不大”。“基本的区别应是好的经济史和坏的经济史,而这种区别并不依据用的是哪种符号,也不在于插人表格的多寡,而依据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中肯恰当,为解答问题所搜集的材料质量如何,和分析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是否正确。分析方法必须适合提出的问题和获得的材料。”这里就不免包括历史主义的老方法了。

    该书对每个重要时代都是先分析当代的需求结构,并从农、贸、技术、金融等方面分析供给的因素。但随即转入分国别的研究。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是“取决于该社会特定的历史文化模式”;“每一个国家都要作为特殊事例来叙述”;“在每个国家以内,有突飞猛进的区域,也有长期落后停滞不进的地区”。这就更加历史主义了。

    我还可引一段奇波拉的叙事笔法。他在描述封建社会时说:“教土和军阀统治着社会”,“他们各自的理想是祈祷和打仗”。“他们爱慕财神爷即使不比别人更热心,也和大家一样”;但“要他们投身于财富生产,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们“有权把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取过来”。“生产是手段,虔诚和勇敢才是目的”。

    无怪陈振汉为该书中译本所写的序言中说:“在有关治史方法的论点上,甚至有些回到中外都很早就有的那种认为历史只能是艺术而不能是科学的老观念上去了”。

    作为赘语,我还可以提到,在1980年第15版的《大英百科全书》的“历史”长条,仍是把史学的观念(idea)定义为“重建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并深刻地了解它”。而文中推荐的第一本读物,竟是被称为历史主义“工作手册”的我前引过的朗格卢瓦与塞纽博斯的《历史研究导论》。

    是历史主义复活?还是它本身有值得存在的东西?

    注释
    [1]① Geoffrey Barraclough,Main Trends of Research in Social and Human Sciences:History,1578.中译本《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2]②本书《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该文是在较小的范围内论研究经济史的具体方法;不文扩大范围并涉及理论方面,可视为那篇文章的续篇。
    [3]① “新经济史”命名见D·C·North and R·P·Thomas,The Rise of Western World:A New Economic History,1973;中译《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诺思又著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1981,包括理论和历史两部分;中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后诺思修订该书为Instituton,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哈佛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该学派其他文献参见《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4]②罗森塔尔(M· )和尤全( )主编的《哲学词典》1955年版中将历史主义定义为:“根据事物、事件、现象所藉以产生的具体历史条件,从事物、事件、现象的发生和发展中对它们进行研究”。但这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
    [5]③维科的书名甚长,大意是国家的性质和演变的新科学原理,通称Scienza nuova(新科学)。
    [6]④ E·Bernheim,Lehrbuch der histonschen Methede,1897;C·V·Langlois etC·Seignobos.Introductionaux etudes historianes,1898。二书有商务印书馆1937和1933年版中译本,因姚从吾在北京大学讲授“历史研究法”用班海姆,在中国较知名,实则良格卢瓦本流行更广。
    [7]① 经济学中德国历史学派瓦解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所拥护的俾斯麦政权垮台了。
    [8]② 《趋势》第263页。作为历史哲学,汤因比关于文明的起源、生长、衰落、解体的历史观已“基本消逝”。但作为方法论,他的突破欧洲中心主义的比较研究法仍然是一个典范。原书过繁,现在适用汤因比审定的节录本,中译《历史研究》12卷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1964年版。
    ③ 《趋势》第261页。
    [9]④引自张广智:《克丽奥之路——历史长河中的西方史学》第26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就经济史说,我想新近出版的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也具有历史哲学的内容,他的由习俗经济、指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以及这种转变的非一次性和不同步观点,显然是一种历史观。希克思也批评了汤因比,并称赞马克思,说他自己的历史理论“与马克思试图制定的理论更为相近”。J·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Oxford,1969;中译《经济史理论》第5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10]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1974年版)。
    [11]② 《列宁选集》第1卷第13页(1972年版)。
    [12]③前注《历史研究》下册第321—322页。
    [13]④ 《趋势》第260页。
    [14]⑤ M·Blaug,The Methdology of Economics, Cambridge,1980;中译《经济学方法论》第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5]⑥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0页。
    [16]①亨普尔(C·G·Hempel)1942年发表《历史普遍规律的功能》(The Function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1948年与人合写《逻辑解释的研究》(Studies in Logic Explanation),阐述其模式。德雷(W·Dray)1957年出版《历史的规律和解释》(Laws and Explanation in History),1966年出版《哲学分析与历史》(Philosophica Analysis andHistory),与之辩论。参见前引《经济学方法沦》第5、12页及书目。
    [17]②波普尔(K·R·Popper)评历史主义的著作是The poverty of Historism,London,1957。他否定归纳法见所著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N.Y,1959;中译摘要《科学发现的逻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1981年第1期。他否定资料见所著Objective Knowledge,Oxford,1975中的一篇,中译《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世界科学译刊》1980年第2期。
    [18]③ A·S·Eichner, Why Economics is Not Yet A Science, London, 1983;中译《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第10页及第4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9]④ T·S·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Chicago, 1962年;中译《科学革命的结构》第64、70页,上海科技出版社1980年版。
    [20]⑤ I·Lakatos,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ismmes, Cambridge, 1987;中译摘要《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世界科学译刊》1980年第9期。
    [21]⑥ D·Shapere, Reason and Search for Knowledge,1984;中译《现代科学和哲学传统》,《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1985年第4期。
    [22]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
    [23]⑧ A·D·Chandler Jr.The Visible Hand.Harard,1977;中译《看得见的手》,商务1987年版。是属于控制度学派的一部企业经济史,认为当代企业已能左右经济活动。
    [24]①《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102页,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
    [25]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26]③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l卷第6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卷第1页,1990年版。
    [27]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0页。
    [28]⑤阿克顿(J·Acton)的观点及其信心的消失见《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12卷第l-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怀疑论见前引《历史研究》下册第326页;《趋势》第11—12页。
    [29]⑥ J·A·Schumpeter,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Oxford,1980;中译《经济分析史》第1卷,第30页及注,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30]①这里指以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为首的新制度学派,不是前达诺斯的新制度学派,但诺斯的新制度学派更讲价值判断。
    [31]②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2期。
    [32]③ W·Roscher,Grundriss zur Vorlesungen uber die Staatswirschaft nach Geschichtlicher Methode,1843;中译《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第8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33]④ 《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
    [34]⑤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Report of the American Delegation to aSino-American Symposium,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University of Michigan,1982, P·11, 17。
    [35]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6页。
    [36]⑦ C·M·Cipolla ed.,The Fontana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London, 1972-1976;中译《欧洲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88—1991年版。以下引语均出自奇波拉为该书所写的“缘起”和在第一、二、三、五章所写的“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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