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 |
|
|
|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岁后入酒”的讨论,和对“边”、“得”、“次”、“案”等 词 的注解和诠释,基本读通了《入酒奏行文书》。文书反映:麴氏高昌王国的葡萄园土地属国家所有,官府按规定向葡萄园经营户收取租酒。然“入酒”时间并无“先”“后”之分。 关 键 词:岁后、次、入酒。 1964年吐鲁番阿斯塔那24号墓出土了《高昌条列得后入酒斛斗数奏行文书》(以下简称《入酒奏行文书》)(1)。这件文书有些学者在研究麴氏高昌国土地所有制形态时(2)和麴氏高昌国葡萄种植经济与租酒经营管理时已作过探讨(3),其中一些观点不乏真知卓见,对正确解读“文书”全文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但是,这毕竟是一件西域出土的距今一千三、四百年前的麴氏高昌王国时期的文书,其中之字词仍不乏难解之处。故笔者草此拙文,试作解读。不妥之处,祁求方家教正。 《入洒奏行文书》现存三残段,共12行。现据1994年9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吐鲁番出土文书》〔贰〕(图、文对照精装本)将原文抄录如下: 1、……岁后入酒额:虎牙天护、司空□…… 2、……延伯、成阿婆奴、张保愿、张子先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伯(佰)…… 3、……兜(斗)贰昇(升)、次得高延伯边入酒贰拾百升(斛),次成阿婆奴边入酒壹…… 4、……拾百升(斛),次张子先边入酒究(玖)拾叁百升(斛)…… 5、……边入酒伍百升(斛),次张守摩边…… 6、……边入酒贰拾柒百升(斛)壹兜(斗),次孙天救边…… 7、…… 究 (玖)百升 (斛)伍兜(斗)半。次得案额相对案中长酒贰伯(佰)贰拾伍百升(斛)…… 8、……昇(升)半,次和令边得酒陆百升(斛),次张延钦边得酒叁百升(斛)贰兜(斗)…… 9、……贾法师边得酒陆百升(斛)捌兜(斗)。 1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