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后现代主义与历史真实 |
|
|
|
有关历史性质的探讨,自19世纪兰克学派兴起后,似乎已经不再成为一个问题。尽管对历史的科学理解在20世纪初受到了新兴历史学派的挑战,但对历史真实性的追求,二者还是一致的。然而,在人类跨入新千年之际,后现代主义向严谨的历史学提出了全新的挑战,致使历史的真实性本身成了问题。历史的真实性何以存在?
“历史” 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的 historia ,其含义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指过去发生或经历的事情,另一方面是指对过去发生事情的记录和叙述。因此,作为一种叙述的艺术,历史所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无论何时赋予历史叙事‘真实的故事’这一特征,需要强调的都应是‘真实的’这个形容词,而不是‘故事’这个名词。”[1]也就是说,对真的追求,是历史学的核心目的之一。但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对于历史真实性的理解存在着两个方面,其一,是人类的历史进程本身的真,其二是人类对历史认识的真。这两个方面并不是绝对同一的,因为作为本体的历史事件,尽管具有纯客观的性质,但对于理解者的当下存在来说,那并不是一个经验的世界,而是存在于历史学家的视野之外。历史与当下的事实不一样,当下的事实具有历史事件所不具备的某种在场的性质,而历史事件在本质上是不在场的。因此,对于这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的直接认识是不可能的,人们只有通过文字、符号和遗存,经由分析、推理和想象,再现过去发生的事件。也就是说,人们通过历史认识所获得的真并不是历史事件本身的客观存在,而是建立在历史事件的主体或后人对历史事件叙述的基础之上的。这样,必然存在着一个历史事件本身和历史认识的真相符合的问题。尽管在叙事与真实性之间是连续的,在形式上具有共通性,但每一个叙述者在记录或叙述历史事件产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都不可能处于历史之外,以一个绝对客观的态度进行记录和叙述,而是自觉不自觉地在叙述中打上时代或叙述者本人的烙印。因此,历史学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