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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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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有“爵戍”一词,是什么意思?本文为解决这个问题讨论了《二年律令》《奏谳书》中的“爵减免赎”、“夺爵令戍”与“爵当”等语的含义,通过比较分析,从而得出在秦汉之际,爵级是可以用来减罪、免罪或赎罪的,爵戍就是用爵级来抵偿戍边惩处的结论。 [关键词] 爵戍 奏谳书 爵当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有《具律》一目,其中有律条云:“(鞫狱)其非故也,而不囗,囗以其赎论之。①爵戍四岁及系城旦舂六岁以上罪,罚金四两。”(第98简)审理案子不是出于故意,而处断有所不周,都按原所判刑作赎罪论处。对于“爵戍四岁及系城旦舂六岁以上罪”者,则罚金四两。这里出现的“爵戍”二字,整理小组对它提出了疑问,认为“‘爵’字疑衍。戍,戍边。”②“爵戍”两个字连在一起用,在秦律中没有见到,在传世的先秦文献中也没有出现过。从所引律条看,律条的上下文没有出现过“爵”字,或者出现与“爵”字字形相近,或有关连的字,所以说“爵”字是衍文,可能性不大。 一、先从“戍”和“赀戍”说起 戍,戍边。在秦律中有《戍律》一目,是关于行戍的法律。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下简称《睡虎》)《秦律杂抄》中就有律文云:“(冒领军粮)徒食、屯长、仆射弗告,赀戍一岁。”“军人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这里指的是冒领军粮、出卖军粮的事,处罚“赀戍一岁”、“赀戍二岁”。《睡虎》译文作“罚戍边一年”、“罚戍边二年”的解释。③这样解释是有点问题的。问题是律文中没有一个“赀”字的“戍一岁”、“戍二岁”也解释作“罚戍边一年”、“罚戍边二年”。有个“赀”字与没有个“赀”字是一样的吗?不,是不一样的。对它们的处罚有轻重的不同,具体执行起来也不同,“赀戍一岁”、“赀戍二岁”不能等同于“戍一岁”、“戍二岁”。赀,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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